主人公叫袁攸宁,晋绥,沈其琛的小说叫做《朱砂痣与白月光》,本小说的作者是又一清晨写的一本言情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心疼他,我很羡慕。」我扑哧一笑,被他所谓的理由给逗乐了,「这哪算得上是喜欢,只是小孩子的胜负欲,你当他有个好玩的玩具,想抢过来罢了。」晋绥的观点与我显然有分歧,他大概是意识到我误会他了,一本正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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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副戏多的模样,抿了抿嘴,二话不说就要走。
这种小把戏我见得多了,江湖上走南闯北最不缺的就是碰瓷。
「别啊!」晋绥这下也顾不上失忆了,一骨碌跳下床拦住我,「好姐姐,我错了我错了!」
晋绥的难缠本事不亚于以前的其琛,整日整夜地追在我身后。我揉揉发胀的眉头,看着这自娱自乐的缠人精,「你应当是和小琛一般年纪大,他早就不围在我旁边转悠了,你怎么还这般孩子气?」
「我没有,」他别别扭扭地站在我旁边,手抬起来又放下,犹犹豫豫到底是没敢碰到我分毫,「我就是喜欢你。」
晋绥虽然贵为京城小侯爷,可也不过是表面风光而已,侯府夫人去得早,他爹也不是什么深情丈夫,发妻还没咽气,这边就急不可耐地把新妇接进了门。
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或者说有爹还不如没有,若不是有祖母护着,晋绥怕不是要被早早地撵出家门。
你越是看我碍眼,我便越是要给你添堵,晋绥憋着这口气,终于是不负众望,混成了京城日天日地的小霸王。
两年前的长安街市,晋绥与其琛大打出手,起因不过是一支翡翠簪子。
也是巧了,晋绥正追求着的侍郎家小姐点名非它不要,其琛也是一定要买它送我做生辰礼物,两人寸步不让。
这一架小侯爷输了,在自己的地盘上让个外来小子给揍了,简直是面子里子都没了。
我接到消息时吓得不轻,撂下一大桌子客商,匆匆赶到,一眼便看到了站在那儿,嘴角出血肿成包子脸的沈其琛。
我赶紧掏出帕子来给他轻拭,又把他的伤势反复确认了许多遍,这才安下心来客气地给晋绥赔礼道歉,把其琛训斥了一通。
「我没错,凭什么道歉!」
「你还嘴硬,簪子还给人家。」
其琛最后还是妥协了,虽然是极不情不愿。
我当时只顾着哄他,没注意到晋绥如何了。
皇城根下,多的是有权有势的富贵人家,我怕后续再生枝节,花了些银子将晋绥的底细打听的一清二楚。
这才知道所谓的恶煞公子哥儿,也不过和其琛一样,是个可怜的、被宠坏了的孩子罢了。
喜欢这词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喜欢不能当饭吃,也什么都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