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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至右:无名氏、卡莱斯、泰迪・夏普、阿尔蒂亚・普洛塞庇涅,1971年。”
外婆那时应该是二十八岁,写完那本书一年之后。她的脸明媚可爱,像藏着一个秘密,让人忍不住看了又看,想要捕捉那秘密。那拧起的眉,嘴唇上的疤痕,像是她小时候滑旱冰摔跤留下的印迹。她身穿一件无袖花纹罩衫,顶着微卷的短发,深色刘海覆在前额。右手手指心不在焉地摸着下巴,食指上戴着跟《名利场》刊登的照片里同样的玛瑙戒指,无名指上盘着一条金属小蛇。
芬奇说:“你长得像她。”
差得远呢。如果我是只家猫,她就是只猞猁。“我的疤痕在下巴上,不在嘴唇上。”我边说边摸着下巴上某次霉运带来的那块白色凹陷。
“你明白我的意思,我觉得是眼睛像。你的眼神像是藏了无数心事,而且不会说出来。”
我讨厌不请自来的恭维,如果这是恭维的话,于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外婆。“里面有关于她的内容吗?”
“没有。事实上,我是通过这张照片知道她的。我读了整个七十年代的内容,希望有关于她的部分。”芬奇若有所思地用手掌揉着下巴,“就是……她的脸,你知道吗?她看起来像是我应该认识的某个人。还有那个名字,像是有很多内容。最后我上网搜索,知道了那本书。但完全找不到它,连再版都没有,只有一些旧文章之类的,除了《名利场》那篇,其他的都不长。我着了迷一样想要读到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求之不得。”
“好看吗?”
“那本书?”他想了片刻,“好看这个词不准确,它将你带进一个奇异的世界。当我读到它时,我正在经历一些家庭变故,生活一团糟。这本书正是我那个时候所需要的。它让我觉得像是……”他停下来,眯眼看着我,“你别笑,它让我觉得像是恋爱时听到的情歌。只不过是以一种乱糟糟的方式,因为当时我脑子里就是乱糟糟的。书里有很多黑暗的内容,我现在已经分不清,有多少黑暗的部分是书里的,有多少是我自己的。不管怎样我都很喜欢。再也读不到这些故事,太遗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