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陆云归,林雪儿的小说是《进城后我人生逆袭了》,是作者霸陵都尉所编写的都市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而这个小包,在短短半个小时里,已经增长了好几倍!原本只有指甲盖大,慢慢变成了核桃大,颜色也变成了青紫色!看着挺恶心也害怕,整条腿也疼的厉害。怎么办?忍着没叫的林雪儿,不由看向旁边那个闭着眼睛睡...
精彩章节试读:
梦。
梦里,他正洞房花烛,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就坐在床上,妩媚笑看着他。
猴急猴急的陆云归就要一个饿虎扑食,结果好梦戛然而止。
哪个玩意这么缺德,生孩子没屁眼的混蛋!
陆云归睁开眼睛就要骂骂咧咧的开嗓,却看见自己身旁的空位上,一个美女正表情复杂的看着自己。
美,美得冒泡,和梦中的媳妇同样好看,简单白色的T恤,下身是超短牛仔热裤,那双大白腿,白的晃眼。
再往上看,那精致的五官,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用村里那些老爷们的话说,这就是画上的女人,贼漂亮了。
一时间,陆云归都有些看傻了。
而旁边的林雪儿见他痴痴傻傻的样子,美目一瞪,用手指了指陆云归的胳膊,没好气的斥道:“喂!你的手!”
陆云归低头一看,他那只手竟然就正放在美女的腿上!
闪电般迅速把手抽回,陆云归心想,娘的,刚才梦里总觉得抓着什么东西很舒服,原来是这样。
“美女,不好意思,都怪我这只手……”
陆云归表面上略显尴尬,心里却美滋滋的。
林雪儿懒得和这个乡巴佬一般见识,厌恶的用手指了指他嘴角的口水:“先擦干净了再说话。”
要不是见这家伙真的睡着了,碰到了她的腿是无意识的动作,她早一巴掌扇了过去。
要说林雪儿对这家伙的第一感觉,也还行。
虽然穿的土拉吧唧的,但看起来人挺精神,稍微打扮一下,估计是个十足的帅哥。
奈何,这么一具好皮囊,偏偏是个猥琐下流的胚子。
林雪儿不理他,这家伙还装作一副看窗外景色的样子,时不时偷瞄一下她那双让很多男人流口水,梦寐以求都要摸一下的大白腿。
这点小九九,自然逃不过林雪儿的眼睛。
这次,她没生气,反而露出一个美到让陆云归流鼻涕泡的甜甜的笑。
她单手自然而下,从自己的腿上一划而过:“怎么样?好看吗?”
咽了口唾沫的陆云归梗着脖子,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了:“好看。”
妈啊,想干啥,老子定力真不行!
“想摸吗?”
陆云归彻底懵逼了,这……这是传说中的艳遇吗?
“嗯,想……”
还是处男一枚的陆云归,紧张到声音都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