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小说《野蛮丛林》由傲视江南倾心创作的一本军事战争风格的小说,主角野蛮丛林,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薇娜,一个好听的名字,在高烧昏睡的那些天里,我喃喃的念着这个天使般的名字。一直念得她决定无论生死都守我身边。“你是我的,是我救了你,你归我。”她生气的时候常这样说。她高兴的时候也这么说。当她*过后...
精彩章节试读:
或温馨、或血腥、或色欲的片段,我像一个拙笨的孩子,在玩一个严重缺失的拼图游戏,牵强的回忆常常让我头疼欲裂,茫然若失,只好随缘放弃。因为除了回忆自己的出处,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做。
我的“家”是一个很像样儿的山洞。洞内又高又深,地面平坦干燥。洞里原来住着一家叫做“野猪”的动物,不过我来了之后,那几头貌似凶猛的原住民就变成了我的腹中之物,现在早以化为恶臭的粪便滋养了洞口边茂密的竹林。
每天清晨,我会去离家不到百米的一条小溪去洗脸,然后用一只陶罐装满水带回家。家里那三个女人会迎出来,冲着我微笑,然后接过水去做饭。在阳光明媚的时候,她们也会一起去溪边洗澡。我会坐在溪边一块被阳光晒得暖暖的原石上,细心地观察她们谁的屁股又胖了,谁的皮肤被太阳晒黑了不少等细节,然后直言给出评论。这是我的乐趣。
“讨厌啦——”她们会边哗啦哗啦地撩水洗身子边妩媚地笑冲我笑。
当然,关注她们粉嫩身体的不止是我一个,还有许多诸如山豹、野猪、水蟒之类的坏家伙。不过,它们都怕我手中握着的一样东西——枪!
对枪的记忆是如此深刻。乃至于我忘记了我的生身父母的样子,却能闭着眼睛将这种机械拆解、组装,再拆解,再组装。
我爱枪,所以我的手里从来不离开这种东西,稍有空闲,我就会用一块柔软的麂子皮擦拭这些枪械,然后再把动物的油脂涂在上面,以防枪钢在潮湿闷热的环境中生锈。在我的家里的墙壁上,挂着精准的美式的狙击枪、杀伤力变态的苏制AK-47、威力强劲的54制式手枪,甚至还有一只四十年代日本造的三八大盖儿。
那支老古董本不属于我,那是和我同样喜爱枪的薇娜的掌中宝儿。薇娜是我家里三个女人中的一个,她告诉我说她是京族人。一个刚刚二十岁的姑娘,长得高高瘦瘦,有一张南方部族不常见的瓜子脸,常常会抿着嘴角微咪着双眼现出一副坚毅的表情。
她最先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就是背着这支枪。当时我全身几近*地昏迷在一处河滩上,是她把我背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