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秦晴闻煜风的书名叫《秦晴闻煜风》,它的作者是伊万甜甜写的一本古代言情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被猪蹄的香味勾得不行,当即就捧着之前装馒头的碗,兔子般一跳一跳往外蹦了。留下的闻煜风良久才小声说了个“好”字,可惜秦晴听不到他的回复。院子里,时不时传来秦大河和秦晴的声音。“二哥,你这炖猪蹄真炖...
精彩章节试读:
开了秦晴。
秦晴见他还捏着三字经不放,“你喜欢啊?那送你了。”
“如此贵重之物,我可……”
“不贵重不贵重,这书我早就倒背如流,留着也没用。”不是秦晴吹牛,她是真的熟度三字经,这还得拜她父母所赐,父亲和母亲都是大学教授,在秦晴读书这一块,拿捏得特别严格,秦晴就是想不倒背如流都难。
“既然如此,我也不能白收你东西。”闻煜风抬手将发髻上插着的玉簪子取下,瞬间墨发倾泻如瀑,活脱脱一个病美男就出现在秦晴面前。
“此发簪是我考上秀才时,书院先生所赐,你可要好好收着。”
秦晴艰难地将视线从美男身上离开,仔细端量起玉簪子,玉簪子很普通,上头没什么繁复精美的花纹,倒是雕刻了“煜风”两个字。
既是书院先生所赐,又雕刻了闻煜风的名字,难怪没有被闻老婆子顺走。
“那我收下了,就当是你给我的定情信物。”秦晴情感上没开窍,不知这一句话对闻煜风杀伤力有多大。
“晴晴,猪蹄炖好了,你是出来吃,还是二哥给你端屋里去?”
院子里传来秦大河的大嗓门,秦晴早就被猪蹄的香味勾得不行,当即就捧着之前装馒头的碗,兔子般一跳一跳往外蹦了。
留下的闻煜风良久才小声说了个“好”字,可惜秦晴听不到他的回复。
院子里,时不时传来秦大河和秦晴的声音。
“二哥,你这炖猪蹄真炖猪蹄啊?没放点黄豆什么的吗?”
“你要吃黄豆?那二哥现在到镇子上给你买。”
“不用麻烦啦,盐巴添点,太淡了。”
“好,二哥这就给你去拿。”
“谢谢二哥,二哥你太好了。”
……
屋内闻煜风无声听着外面的对话,重新将一头墨发束起,只是别发的不再是秀才身份象征的玉簪子,而是一根普通的黑木簪。
他从书本的最下面拿出一张白洁的纸,笔起墨下,写道:秦晴喜欢吃黄豆。
吃猪蹄汤这种事,秦晴自然没忘记闻煜风的份,顾及闻煜风身体不好,不能到外面吹风,她就端进来和他一起吃。
一下午的时间,两人被秦大河变着花样投食,秦晴本着培养感情的初衷,黏在闻煜风身边不走,闻煜风看三字经,她就看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