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草根的花样人生的小说是《草根的花样人生》,本小说的作者是火夫最新写的一本现代都市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带她去我房间。”凤兰把钥匙扔给高志峰。一双会说话的眼睛,俏皮地冲他眨了一下。高志峰知道她在笑话自己,才懒得理她。带着夏欢欢来到二楼凤兰的房间,其实房间占用的是一个标间有两张床。这边高志峰在前夏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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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不少字。可能还有几个泪点,这时候的高志峰既是一个男人又不是一个男人。一会儿雄心万丈,一会儿又极度的自卑。每次看到父亲那无奈的表情,而自己一个男子汉却天天坐在家里啃老,这让他感觉到自己就是个窝窝囊囊的废物。
从房间里出来,妈妈已经把晚饭做好了,高志峰用饭盒打好了饭给哥哥送去。自己则去了凤兰的招待所,烂眼和刀疤已经整好了酒菜,反正现在高志峰是无业者,他们已经是小老板,不吃他们的吃谁的。
夏欢欢也感觉到很开心,自从认识了高志峰现在在县城落脚不但不用花钱,还能混个好吃好喝。
而高志峰是烂眼和刀疤的铁哥们,只要高志峰肯出来,吃吃喝喝都是小事。关键就怕那小子闭关清修。就象读书那会儿,大家正混得风云四起,他突然来一句,我要读书了,这半年你们谁也别理我。大伙听了他的话都觉得好笑,也没当回事,心里都在想,我们不找你,到时你还忍不住来找我们呢。
至于你高志峰想读书,你来得及不?哥几个都是倒数十名以内。
可是让他们大跌眼镜的是他不但做到了不来找他们,而且居然真的考上了中专,成了国家干部,要知道班上五十个人就考了两个大专两个中专。
一个流氓学生考上了,这在当时是具有轰动效应的,一直到现在他都是潋城反面人物学好的典型。所以哥几个谁都不服,就服高志峰这小子能文能武。
吃完饭喝好酒,高志峰就提议出去散散步,买些鱼丝和红薯干什么的,托夏欢欢送给恩师吴伯涛。哥俩都很理解,因为他们三个人都受恩于此人,也都是被此人驯服。于是就开始凑份子,再添些烟酒。
轮到说一起去买,烂眼和刀疤就是打死也不愿去,都说你和嫂子去就行了。高志峰倒是吹胡子瞪眼叫他们别瞎说。可无奈夏欢欢都已经和他们混熟了,人家都不反对,他也不好去撕他们的嘴,倒是凤兰好象不太高兴这个称呼,他觉得夏欢欢有点配不上志峰哥。
走在大街上,夏欢欢的长发如云如瀑,侧面的脸形青春而又有点妖媚,身材苗条而不失丰润的感觉,挺拔的前胸更显诱人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