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魂师王道的书名叫《魂师王道》,本小说的作者是午夜编年史写的一本东方玄幻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手掌呗厚厚的布包裹起来,鲜血渗透出来。身上多处地方伤可见骨,怀中还抱着一只正在熟睡的雪狼幼崽,幼崽原本白玉般的毛皮上沾染着刺目的血迹。唐诗父亲入城时已是傍晚,看到天色不早,觉得不便去唐家打扰,于是...
精彩章节试读:
实。原因只是,他太胖了。贝泽有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花了那么多钱,好不容易让自己长这么多,为什么要减肥。唐潇坐在塔楼顶,无耐的苦笑一声,的用手揉了揉头,躺在楼顶,看着向西沉下去的太阳,心中突然升起一种想要逃走的欲望。没错,他真的很想逃,可是转身看到的却是坐在塔楼护栏上,一双小腿晃来晃去的唐诗,唐诗是他妹妹。只不过唐诗不是唐家的人,她是一名孤儿,那是唐潇两岁时的事。
唐诗的父亲是寒风城中的一名有名的猎户,有这一手非常好的箭术,雪狐跑不过他父亲射出去的箭,雪狼躲不开他的捕兽夹。那一天是唐潇的生日前一月,唐潇的父亲拿着一袋金币找到唐诗的父亲,请他去猎一只幼狼,他明白捉一只幼狼比杀死一只成年的雪狼更危险,幼狼不会离开狼穴,幼狼周围总会有成年雪狼守护,捕捉一只幼狼会引来狼群的追杀,但是多年狩猎的他盲目的乐观了,他在这一月勘察地形,下兽夹,投毒饵。
终于,在这一天他找到机会,狼群外出捕猎,幼狼身旁只有一只半大雪狼,他取出陪伴他多年的弓箭,搭箭,拉弦,瞄准。噗地一声,箭支从狼的左耳射进,右耳射出,幼狼慌张逃窜,他张开网兜,罩住一只浑身雪白无瑕疵的幼狼,因为舍不得狼皮,有剥下半大雪狼的毛皮。
鲜血的气味将狼群吸引过来,前一番的布置和多年狩猎的经验,让他成功的躲过狼群,回到寒风城中,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一只手掌呗厚厚的布包裹起来,鲜血渗透出来。身上多处地方伤可见骨,怀中还抱着一只正在熟睡的雪狼幼崽,幼崽原本白玉般的毛皮上沾染着刺目的血迹。
唐诗父亲入城时已是傍晚,看到天色不早,觉得不便去唐家打扰,于是便向城北贫民窟家所在的方向走去,熟不知因为怀中的幼狼引来了灭顶之灾。
雪狼生性残暴,难以与人亲近,但是多年前曾有人养大一只幼狼,悉心照料,使其进化成为魂兽,虽是最低级的魂兽,却在冰原上无人敢与其争锋,当年就有那“一声狼嚎冰城破,十万铁骑过乌河。”的说法。当年冰原游牧民族一个小部落正是因为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