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白龙寨老爹的小说叫做《极品女书商》,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鸡丁爱马甲所编写的言情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0℃以下开始死亡,在35℃以上进下夏眠。其生长活动所需饲养土湿度为30%~40%,空气相对湿度为85%~95%,喜钻土栖息。休眠时停止吃食,并在缺乏水份时可存活100多天。光亮大蜗牛贝壳大型,壳质厚而...
精彩章节试读:
可言的话。
宝刀远远见的,是黄狼岗上飘着的磷火。
磷火并不全是绿色的,有些苍白、有些甚至微黄,远远望去,像小仙子持着烛火在夜色里飘舞。宝刀想:“咦,这个不知能不能烤东西哦?”天不怕地不怕的摸过去瞧瞧。
近了,她真的见到一团火、确定无疑人间的火,明黄的、温暖的,燃烧时噼啪作响,上面还有个锅子,“咕嘟咕嘟”冒着热气。那种香味、那种热力,都如此诱人。若有个风雪夜归人,走到这里,一定感动得“呼”吐出一口气,像团雪球般被融化了。
宝刀觉得自己已经被融化了。
这团火生在一幢破泥屋里,泥屋里住着的正是守墓人。锅里炖的是他的晚饭。
他是个孤僻的人,身躯高大强壮,头发已经有些花白了,眉毛还是乌黑,肌肉也强健,让人看不出年纪,下巴宽阔有力,眉目间净是剽悍之色,鼻梁像是被打断过,老鹰般隆起一块,怪怕人的,干的又是守墓营生,没人敢搭理他,他也不理睬任何人。黄狼岗经这么多年尸体滋养,土壤相当肥沃,野草疯长。他铲除了野草、种下庄稼去,种出来冬瓜比哪儿的都大、豆角比哪儿的都绿,没人敢吃,他自己吃。野狗野狼要来,来一只他放倒一只,剥皮放血吃肉,骨头还能埋回土里、再肥一次田。官府给的那点少得可怜的薪酬,他拿去打几次酒就差不多用完了,身上衣裳口中食,只好靠自力更生。这坟场是他的农场、是他的乐园。
这个秋夜,他蹲在自己的土屋里,精赤着上身,腰间围了一块狗皮遮羞布,露出满身黝黑结实的肌肉,耐心等他的夜宵煮熟,乍听墙那边有动静,还当是耗子捣蛋呢,握起铁叉,打算把这些讨厌的小东西赶跑,一边寻思:“是得养只猫了。”猛抬头,吓一跳。
破窗边趴着一张团团可爱的小脸,眼睛那么大、那么明亮,好像天上星星掉下来了。守墓人本能的想:“妖精。这是妖精来找我了。”这么大的人,也瑟瑟发起抖来,以为死亡逼到了眼前。
“伯伯你煮东西呀?”宝刀打招呼。守墓人的好体格、还有简陋的装束,完全吓不到小土匪宝刀,反而令她觉得亲切。
守墓人视线回到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