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郑锦唐泽彬的书名叫《我老爹是郑成功》,它的作者是我老爹是郑成功倾心创作的一本历史小说,内容主要讲述:阿方索在俵物店内哈欠连连,百无聊赖的打驱赶着苍蝇。今天又是摸鱼的一天呢。若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或许会觉得这样的日子也不错。但阿方索才二十六七岁,漂洋过海来闯荡,是想尽快赚到大钱回家乡迎娶美丽的表...
精彩章节试读:
做人,治理地方、处理庶务、临机决断才不会想岔!”
郑锦斜着脑袋看了看郑成功:
“既然是这样,那为何洪承畴、钱谦益之流,一个是进士出身,官至蓟辽总督,一个是文坛泰斗,官至礼部尚书,精通圣人之言,享受浩荡皇恩,为何却都降了鞑子?”
“你……”
郑成功张了张嘴唇,一时竟被问得哑口无言。
洪承畴与他是同乡,曾一度是郑成功追崇的目标,不仅投降了鞑子,还一直为清廷出谋划策,制定了诸多对付南明的策略,甚至把他老爹郑芝龙都赚了去。
钱谦益是他恩师,鞑子兵临南京城下时,曾信誓旦旦的说要与帝都共存亡,谁知最后只去水池边试了一下,就说:“水太凉,不能下”。
而钱谦益的妻子,名妓柳如是却“奋身欲沉池中”,然而被钱谦益硬拖拽着上了岸。
堂堂东林党魁,气节连妓女都不如。
这还不算,多铎下江南,下令剃头的时候,民情汹涌,钱谦益却说“头皮痒得厉害”,然后就第一个去剃了辫子。
以前郑成功常以自己是钱谦益的弟子为荣,现在却羞于谈起,这三个字甚至都成了某种禁忌了,也就郑锦敢大大咧咧的说出来……
郑成功原本还想多训斥郑锦几句,但随即苦笑了一下,有些诧异的看了看郑锦,暗付:
“几天不见,这小子倒是有些见长!”
以前的郑经,看到郑成功就害怕,时刻一副惴惴不安的样子,一整天憋不出半句话来。
而现在,虽说的是歪理,但也说得头头是道,还将他这个老子给问住了,进步得太多了。
郑成功难得的笑道:
“你既然不爱读书也罢,总该找些事做,也好历练历练吧!”
郑锦眼前一亮,他说了那么多,就等郑成功这句了!
“金门来了许多北人,大都十分凄惨,他们不接受鞑子的统治,无论妇孺都是义士,怎能见死不救?
所以孩儿想把他们移民去大员开垦荒地,那里土地肥沃,能养活很多人!”
郑成功听了,原本下意识的是想训斥郑锦的“小儿之言”的。
但他随即便想,与其让自己的长子整日无所事事的瞎胡闹,此事或许利大于弊。
就算最后一无所成,让郑锦亲自操办一件麻烦事,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