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莫意莫意小兰的小说叫做《武医有光》,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一刀破天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兮的小脸和大多数乞丐并没有两样。可是一双眼睛却很有光,也很有神。即便是一万个跟他一样年龄的乞丐和他站在一起,你一眼就能够把他认出来,这也是他名字的由来。来到了自己从未见过的繁华闹市。街道熙熙攘攘,...
精彩章节试读:
的东西。
“这把刀,你的了。”大汉愿赌服输。
瘦猴见状兔子一般溜走:“我去找屎去。”
“我,我……”红衣女子欲言又止。
“我什么我,你现在是我的媳妇了,懂不懂。”
人们是唯恐天下不乱道:“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
有光凑上前去,红衣女子喝道:“滚,还不撒泡尿照照,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嫁给这样的人,想想他就恶心,她赶紧也快步逃走,唯恐有光追上。
“媳妇你跑啥,跑得了和尚可跑不了庙。”
红衣女子一听,跑的更快了。
有光心道:“我还追你啊?家乡的小兰可比你好太多了,不但不嫌弃我,还给我做馒头吃呢,你算哪根葱啊。”
有光将宝刀卖了二十五万,地上捡了个麻包袋把钱装了,至于那把尺子,他是说什么都没有卖,那可是他的宝贝。
人群渐渐散去,正此时他听到一阵高歌:“生从何处来,死向何处去?清风清风知我意,劝我莫思绪,他来让他来,他去随他去,莫意莫意其中理,莫在套里居;对也不去忆,错也不去忆,梦里追梦何时息,本来没道理……”
歌声像那一杯琼浆玉液一般,灌入有光那贫瘠的心灵土壤。有光那小小心灵似久旱逢甘霖,如鱼得水般贪婪地重复着那人的几句话:“他来让他来,他去随他去,莫意莫意其中理,莫在套里居;对也不去忆,错也不去忆……”
“好!唱得不错!”有光情不自禁地拍起手来。
这老人家坐在地上,脸儿微胖,没有胡子,脸上一颗黄豆粒大小且长着毛的瘊子看起来很是显眼,衣着朴素却很是干净,手里的一双筷子敲着前面放的一个青花瓷碗,敲得叮叮响,看来是一个乞丐。
他唱了歌,时不时的就会有人把钱放到他的碗里。有光从他的眼睛里非但没有发觉他对自己看不起,好像对自己还很和善。
而且有光觉得虽说是第一次见,可是总感觉好像很熟悉的感觉,顿生好感。
他走到老乞丐旁边,将那个只剩几根布条的烂鞋子从脚上解下来,放在地上,并排坐在老乞丐旁边,老乞丐对他既不厌烦,也不鄙夷。
有光心道:“这老乞丐不但唱的歌真好听,人也非常好。”
老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