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越来越近毛的小说叫《狼王宠妃》,它的作者是穿靴子的加菲写的一本言情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的路上应该不会无聊了。离歌没有应声。“来,叫一声听听。”知道离歌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翎墨要求道。“墨。”离歌还是没有回神。“乖,以后,你就是我的了,记住了吗?”翎墨对于她的识趣很是满意,继续提要...
精彩章节试读:
薄唇,没有过于白皙的皮肤,最引人该属那鹰一般深邃的眼眸,以及里面还来不及散去的专注。
离歌迷蒙的模样,糯糯的语气取悦了翎墨,他低声笑了起来。
“呵呵……”
悦耳的声音发自他的心底,这也让还以为在梦中的离歌骤然清醒,她怎么能忘了眼前的男子虽然俊朗的天怒人怨,却有着一颗比石头还坚硬的心呢,翎墨的笑声打破了离歌的幻想,这人动不动就想取人Xing命,尽管她若是之前还好,现在自己可是半分力气都没有,他若是想结果了自己跟捏死只蚂蚁没有任何区别,而且离歌有理由相信这人绝不是那种随便接受别人赞美的人,于是她小声解释道:“那个,我,我,刚刚没看清是你,那个……你能不能等我好了在找我算账啊?”
此刻的她完全忘了昨夜还很确定这人不会杀了自己呢。
小狗般可怜兮兮的眼神让本来低笑的翎墨终于破功,他再也控制不住爆笑出声。
“哈哈哈……”
这要是让那一班属下看到他如此不顾形象的大笑出声,肯定得满地找下巴,翎墨心底想着。
离歌如何也想不出自己的话怎么就那么好笑,看着他没有想要掐死自己的意向,离歌大胆地翻了个白眼。
正翻着,突然一只沁凉的手抚上自己额头,离歌双眼顿时僵住,那双白眼精神奕奕地盯着那只修长的大手。
她等着那只手狠狠地劈上自己的额头,半晌,那只手离开,没有任何狠辣的动作,离歌依旧刚刚那个翻白眼的动作,久久无法回神。
“你叫什么名字?”也不理会女子的呆愣,翎墨低声问道。
“离歌。”离歌机械地答道。
“那么,记住了,我叫翎墨,你可以叫我墨。”翎墨贴近离歌的耳朵,迷人的声线没有以往的冷酷,而是满含戏谑。
看来这个小东西很有趣,一道光芒从脑中闪过,她不是见自己第一眼就想让自己做她的宠物吗,现在,一个很好的想法让翎墨心情大好。
就让她做自己的宠物吧,想来自己这以后的路上应该不会无聊了。
离歌没有应声。
“来,叫一声听听。”知道离歌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翎墨要求道。
“墨。”离歌还是没有回神。
“乖,以后,你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