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高悬》是陈仓写的一本其它类型的小说,内容新颖,文笔成熟,值得一看。《明镜高悬》精彩节选:己是完美无缺的正人君子,是永远正确不会犯错误的圣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自己玩的就是“法律武器”,自己永远不会“失手”,自己不会有牢狱之灾。但是,当恶法之网张开时,“人人平等”难免变成人人有份,人人危险...
精彩章节试读:
参与制定的刑事制度剥夺了犯人的申诉权,李斯求告无门,表功无路。《史记》载,胡亥命赵高办理李斯案,赵高高兴地说:“死老头,你等着,我让你跳进你自己挖的坑里去。”唐朝女皇武则天搞权力斗争的惯用手法是任用酷吏清洗对立面,紧握权柄,并用酷吏整肃酷吏,既推卸整人责任,又维护自己一贯“圣明”的虚誉。酷吏周兴滥施酷刑,专横霸道,朝野议论纷纷,引起武则天反感。于是,武则天将举报周兴“谋反”的密信交给来俊臣,让来俊臣“依法”灭掉周兴。为了落实武则天旨意,来俊臣设宴“请教”周兴。周兴得意地说出“瓮烤”酷刑,来俊臣“请君入瓮”,周兴一听,手里的酒杯啪哒掉在地上,跟着又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磕头说:“我有罪,我有罪,我招供。”周兴曾经滥用的利器终于置自己于死地。
来俊臣比周兴更残酷,他与羽党共撰告密经典《罗织经》,网罗无辜,捏造罪状。来俊臣刑讯逼供的手段非常恶毒,吓得嫌犯一看刑具就“招”,其中自证其罪的居多。凡来俊臣查办的案子,进去的人百不存一。官员入朝,常密遭逮捕,家人毫无音讯,因此官员入朝,即与家人作别。来俊臣前后所破千余家,冤死者甚众。697年,来俊臣因得罪武氏诸王及太平公主被诛,仇家冲上去咬来俊臣,一会就把来俊臣的尸肉吃光。
历代恶官酷吏在立法设计中有一些共同的无意识误区。
在恶法设计者眼里,被管制对象都是卑贱狡猾的,只有用严刑峻法制造恐惧,他们才会俯首听命;只有把嫌犯及其亲属赶尽杀绝,才能长治久安。在酷吏眼里,犯罪嫌疑人就是罪犯,若不“大刑伺候”,他们就不会招供,刑讯逼供是最简便易行的取证办法;犯人不是人,想怎么整就可以怎么整;只要嫌犯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就可以量刑定罪,把案子办成“铁案”。在恶法设计者和酷吏心目中,自己是完美无缺的正人君子,是永远正确不会犯错误的圣人,自己是正义的化身,自己玩的就是“法律武器”,自己永远不会“失手”,自己不会有牢狱之灾。但是,当恶法之网张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