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之生存》的主角是黄天戈安娜,墨古.QD是这本小说的作者,小说内容非常不错,情节新颖,小说中的每个人物刻画传神,非常的精彩。血涂着其余的空白页面一边仔细地观察页面现形的蓝色文字。和猜测的一样,这真的是一本武功秘芨。上面记载着这本游记作者查尔斯一生的本领,被鲜血染红的这一页正是首页,记录了查尔斯所有心得的一些简单介绍。...
精彩章节试读:
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看过便理解这超强智力就是这两年来不断思考不断痛晕不断发育的结果。
而且大脑的出色发育还给他带来了另一个能力,就是凭空移动物体。这是他一年前无意中发现的。当他注意力集中在一个物体时,这个物体能按照他想象的方向凭空移动,当然他能凭空移动的物体重量只有一两克,不过这也让他兴奋了好一阵子,毕竟这是他拥有的第一个前世所没有拥有过的神奇能力。
这凭空移物的能力通过一年多的不停练习只不过能移动十来克的物质,虽然没多大的作用,不过他还是很看重这个神秘的能力,每天都在练习。
书房里,雷迪斯站在一张椅子上,垫起脚尖,手伸得直直的,但还是摸不着书柜最上面的那一本《斯达斯大陆游记》。
于是他便轻轻一跳。抓到了!他还来不及兴奋,双脚落下时一只脚踩空,一声惊声,他便连人带椅一起倒了下去。
“丝~~”雷迪斯摸着右手肘上流出的鲜血,不由吸了一口凉气。
该死的,倒霉!
自从两年前他学会了世界的通用文字后,这间书房里的书籍已经被他看得七七八八了,大体知道了这个异世界的一些情况。
这个世界很大,也可以说这个星球很大,他猜测这个星球是地球的百倍以上,因为就他生存的这个大陆就差不多是地球总面积的几十倍了,更不要说海洋还有可能存在的其他大陆了。
据书籍上的记载,这个异世界人类只有大陆的概念,并没有星球的描述,也许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生活的世界是一个星球。
这个世界,人类不是主宰,魔兽才是这世界的主角。
这个世界到处都是魔兽,数目不可计量,是人类的千倍万倍。直到现在人类连魔兽种族都无法清楚分类,只因为人类能活动的范围只占了这个世界极小的一部分。
人类不但在数量上比不上魔兽,在质量上更是逊色。
据一本大陆游记上记录,现在能发现的最厉害的魔兽——独角魔蝰,它就比人类最强者要强大十倍以上,按人类自己制定的实力等级来算的话,它比人类最强者高出两个等级。
不过独角魔蝰虽然强大,但肯定不是魔兽中最强的,因为在宽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