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沈建南,宋晓丹的书名叫《重生1991》,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花皮的皮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时候哭了,那张精致的脸上挂着两道泪痕在灯光下反射着点点晶莹,那双星光点点的眸子也变得越发明亮,一张犹如红缨的嘴唇正努力地抿着。应该很甜吧?沈建南望着那双红唇在心里想着。“吻我……”沈建南被搞得...
精彩章节试读:
丹。
尽管沈建南并没有见过他这个素未谋面的女朋友,但在他想要问问女生是谁的时候,就忽然意识眼前这名女生是谁。
诧异、不解。
从周围一些人的嘴里沈建南早有了判断,他被甩宋晓丹甩了,宋晓丹拿到了去美国的签证他没拿到。
在这个时代这很常见,异国他乡的分别其实跟永别没有任何区别。
可现在,明明已经将他甩了的女人在这时候却提着羊肉汤找了过来。
做人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也不惊。
上辈子早把亏心事做完了的沈建南从来不怕晚上有人来找,更不怕一个很好看的女人晚上来找。
羊肉汤,羊和水成了汤,这小娘皮难道是暗示我?
沈建南很龌蹉在心里想着。
“先进来再说。”
明黄色的钨丝灯光下有些昏暗,借着昏暗的灯光宋晓丹迈步进了屋,没等沈建南再招呼,她将手中的保温筒放到桌子上。
“汤我刚做的,你趁热喝,别一会凉了。”
送羊肉汤?
见鬼的送羊肉汤,都特么要永别了还送个屁的羊肉汤,现在外面还下着暴雪呢。
沈建南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原先的沈建南和宋晓丹相处了四年,四年的时间两人发展到哪一步谁都不清楚。
但有一点很肯定,彼此之间的熟悉肯定要比其他人更熟悉。
女生这种生物又极其恐怖,其直觉有时候完全不讲科学道理。
特别是对于自己的男人,女人的天赋直觉简直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
刚才在门外,沈建南敏锐注意到因为他第一时间本能反应宋晓丹眼里闪过了一丝异色,尽管那丝异色宋晓丹很快掩饰掉了。
沉默。
无声的沉默。
沈建南有生以来第一次避开了一个人的目光,他担心被宋晓丹看出他眼神的异样。
大家都是成年人,既然明知道异国他乡等于永别就没必要再牵扯什么。至于送羊肉汤,谁都知道这只是一个借口。
心理就像是一种化学反应,在不同的元素下总有着不同的反应。
沈建南不知道,他想的实在太多了,或者说他因为开车太猛死了一回变得谨慎到过头了。
因为对于宋晓丹来说,沈建南的反应很正常。
宋晓丹曾经隐瞒一些东西就是担心沈建南知道后会难以接受,可不曾想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