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校园混世王的小说叫做《校园混世王》,是作者活着就好写的一本都市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破,那自己光这着身子到宿舍,还是光着身子去见钱妩喧?没有办法,只好跟着她进了男厕所,宋老师一看,呀,怎么这样啊?到处都是烟头,还有好多的垃圾,对高顺道:“去,把扫把和撮箕拿来,我们把厕所扫干净。”...
精彩章节试读:
你-------”一看,那里有高顺,他已经走了。
二宝正站在池塘那尖角的石头上张望。见到高顺来了,对钱妩喧说道:“来了,来了。”钱妩喧正生着闷气,道:“来了就来了,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个男人么?我没有看到两条腿的猪还看到过两条腿的人呢。”
“什么人啊?”高顺只听到最后的一句话,二宝道:“说你还是人么,说好了来这么晚,是不是要害我们?”
不想把自己的事情给他们说,只说对你起,我请客还不可以么?二宝这傻人说道:“那你请我们去吃油闷大蟹?”
“你长的就是一大蟹。就知道吃。”钱妩喧的话让二宝很不好意思,高顺这时候知道三人拜结兄妹,于是说道:“二宝。我们一起跪下,从此我们三人就是三兄弟,你说怎么样?”
话还没有说完,这二宝就“扑通”一下给跪了下去,正好跪在一尖石头上,二宝哎呀一声,马上起来,看了一下,膝盖上已经渗出了血迹。
她笑了。
千金难买一笑。高顺想。“我说你,真是十三点。我话还没有说完呢。你就这样莽撞。”二宝摸着流血的膝盖,“大哥啊,我是怕你反悔,我这样的人能找一个威武的大哥,一个漂亮的小妹,一生得两知己足已。”
“谁是你小妹?”
“你刚才不是说了我们三人一起结为兄弟么?”
“可现在还没有开始啊,我是有条件的,要有证人,要有香火,要杀鸡歃血,要写血书。你以为这样简单么?”钱妩喧大声说道。
真麻烦,是不是又回到了古代?我才不喜欢过古代人的生活,讲究那么多的。高顺边说边摸着二宝的腿。又说道:“真是出师未捷身先伤,留取血迹照汗青。”
她坐在一青石头上,夕阳的余辉打在她的整个脸上,更加让她妩媚多姿。旁边池塘的杨柳,正的《再别康桥》的写照。
可惜自己不是徐志摩。高顺道:“你看过《人间四月天》么?”
钱妩喧还真是这时候想歃血为盟,随口说道:“我不是林徽因,你也不是徐志摩,我只想在我们的岁月里留下一些美好的回忆。”
二宝想说你要谈朋友拉上我做什么,还说什么要给自己的岁月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