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汪汪阿姨的小说叫《红楼归梦二悠悠》,它的作者是引之家大小姐倾心创作的一本言情类型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至于真的留在这儿给他当丫鬟吧?我使劲儿拧了一下大腿,呲~疼!真特么不是做梦!灵光一现,我突然想起白天听到的对话...这么细想起来,他说埋了沃土说的应该是这小破身子,要送进馆子的应该也是这小破身子...
精彩章节试读:
敌人内部情况。
为了改变被卖掉的命运,我学会了趴墙脚,经过一周考核,我发现自己绝对适合做一名合格的窃听员。看妞儿,小巧玲珑,一身蓝黑短衣长裤,与夜的黑融为一体,出现在各个亮着灯及没有亮着灯的屋脚下。
如我般机智聪慧,仅仅一周,就把各个院子里偷听到的情报做出了总结。
比如,这个什么倩幽山庄,实际上是一个鸡窝鸭鹏,少主是他们的主子,也就是传说中的家禽养殖专业户。
谷里培训出来的女子,男子输往各个城市的馆子。
嗯,是真的有男倌儿。这一点和21世纪的夜场很是相似,有男需必然有女需么。
虽只言片语听他们说着,可我在大豪宅里转悠却连一个帅哥美女都没见到过,见过的都是些长相普通端茶递水,洗衣扫地的仆人丫鬟老婆子。
有一点我是肯定了,就是,他想卖我!
果然逃不出红楼妓院是穿越第一选择的设定。
有没有人性!有没有做人的底线!我才六岁,他说的,我才六岁啊!
他居然想把妞儿养水灵了卖了给他挣钱,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小哥哥,你知道否,贩卖人口,诱拐儿童,逼良为娼是犯法哒!
好吧,我承认我周二宝好床笫之欢,可那是有前提条件的,要么我看着想扑,要么他帅到我想扑,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出两点:第一,他得帅,第二,我想扑。
只是,迄今,除了窦云熙还没出现第三个让妞儿有欲望要扑上去扒其裤子的人好吧。
如果非得在买与卖之间做个抉择,我觉得妞儿适合做嫖客,第一个就要把姓少名猪这个老鸨子嫖到手。
谁让他恰巧就是第二个帅到我想扑的人呢。
十五六岁的小男孩儿啊,该长成的都长成了呢。然后妞儿在某日早上故意,特意,且有意观察到了,嗯,长成了。
嘿嘿,
只是我大概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实际情况,这小破身子才六岁,六岁好哇啦!
不怕,抗战八年才胜利,我现在的时间多着呢,就看我周二怎么把你这个大包子吃进嘴,咽下肚,然后化作一坨翔排进下水道。
别跟我普及法律知识,嫖娼犯法我知道,嫖完不给钱不就得了,翘起我的小二郎腿,手环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