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秦风阿福的小说叫《混世小仙》,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一剑平秋写的一本都市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好了,你不用说了,我带走秦风便是。”秦风心里不是滋味,入仙门,他当然想,可是这样和自己的哥哥分离,他实在不乐意了。然而他还没有发出反驳的意见,阿福就欣喜的笑道:“多谢仙长,那秦风以后就拜托您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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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反正他已经决定了,死活也要赖上这个李半仙,所以就毫不迟疑的腻声道:“对对对,您老说的对,不过您老福运齐天,将来不成为掌教之流,也可成为长老级别的大人物。这样吧,求您收下我吧,我没地儿可去了,如果您带我去青城山小爷我一辈子为你效犬马之劳,死而后已!”
如若能够进入道家圣地,习得上乘武功,别说小小的龙老大了,就算是面对唐家恶少那样的家伙,他秦风也可扬眉吐气。
何况剑仙啊,是可以遨游天空的仙人啊!有了剑仙的本领,即便打不过敌人,也可以飞天而逃的嘛……如果让李半仙知道,秦风还没有学会飞就想着逃命了,不知道这家伙会是什么感受了。
李半仙稍微犹豫了一下,却刻意的盯着阿福叹息道:“不行,你们的年纪太大了,已经错过了入门的时机。何况仙门之中斗争也非常激烈,没有实力并不像这红尘世俗之中好过活了!如果我带你们入门那就是害了你们。”
“三十岁的大叔了,你真以为自己可以修道吗?”
“仙人,我明白您的意思,要不这样吧,你把秦风带走,我留下来。”阿福想了想之后,突然神色肃穆的在半仙身前跪了下来。
“阿福!”秦风眼目红红地喊道:“我们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要走就一起走,要混也一起混!你他娘的这是干什么?一刀下去瓜瓢儿落地么?”
可阿福却没有看秦风一眼,他望着李半仙虎目含泪地叹息道:“仙长啊,秦风这小子是我养大的。虽然他从小就学会坑蒙拐骗,骨子里是欺软怕硬,又好吃,又好色,还很懒惰,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呃,基本上是没有一丝的优点。可他聪明啊,您老带着他,以后再有什么任务需要做,有这小子的帮忙,也就事半功倍了。”
在李半仙沉思的时候,阿福犹豫了一下,继续言道:“当然了,其实秦风还有一个秘密的。那就是他天生力大无穷,并且从来没有生过病。不管我们日子过的是多么艰辛,也不管他的身子是多么的薄弱,可奇怪的是这小子从来不生病,有一次他被龙老大砸碎了右手的两根手指,只是皮肉连着,可奇怪的是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