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叶凡尘,南宫宝儿,郑小婉的书名叫《我从唐朝开始修仙》,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白夜?A黑猫倾心创作的一本武侠仙侠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一较力,整个人像安了弹簧般跳起,他的手掌在半空中幻化成无数只,每一只都准确地击在了黑衣人的身上,一人刚好一掌,不多也不少。对叶凡尘而言,这几掌根本没用什么力。可对那些黑衣人来说,却仿佛是被发狂的大象...
精彩章节试读:
红了,比秋天田里的番茄更红。但转眼间,她的脸就变得像纸一样白。
小心!
在郑小婉的话出口的瞬间,叶凡尘就拉住了她的手臂,以柔和的力道丢向远处的草丛。而他自己来不及转身就听到一声惊天动地的轰鸣,整个人被一片黑烟吞噬了。
狼王嘴角淌着鲜血,手里平端着一个弩,脸上露出报复后痛快之极的表情。
熟悉狼王的人都知道他弓法如神,刀法也不凡。但很少有人知道他除了弓以外为何还背着一个弩。
弩箭很早就在战场上应用,在三国时期,更是被发展成诸葛连弩,威力有了一个飞跃。
狼王的弩却是最原始的那种,只能射出一发——本来能射几发的力量用在一发上,会有多可怕?
何况狼王所用的箭是极其特殊的。那是早年间他参军时偷偷藏起来的禁忌物品,当时的军队里都称为火神箭,是一种谁也想不到有多可怕的武器。
狼王对此箭所知也很有限,只明白它是以硫磺和一些特殊药物制作而成。外表很像小孩子玩的爆竹,但爆竹的管是硬纸制成,而这火神箭上绑的东西却是用精钢所制。一旦命中,立即会爆炸,所形成的冲击力比任何内功都可怕,破碎钢片的杀伤力远远超过任何一个沾叶伤人的绝顶高手。
只要是人,就绝对受不住它的一击。
这是狼王几十年来唯一坚信的事。
所以狼王已经开始大笑,开始盘算着用最小的力气拿住郑小婉,把她交给应该交给的人。他一点不为那些死掉的同伴难受,办事的人自然是越多越好,可分钱的人却是越少越好。
挣扎着爬起身,狼王捂住自己的胸口,一瘸一拐地向郑小婉走去。
在他的身后,浓浓的黑烟慢慢散去,一个模糊不清的身影渐渐清晰,可狼王却并没看见。
就算看见了,难道要他相信世上有黑火药都炸不死的人吗?
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也太匪夷所思了。
叶凡尘转动着自己僵硬的脖子,又抬起自己黑乎乎的手,喃喃低语道:难怪方明月那丫头一直说,修仙者和凡人是有天壤之别的。我若不记得自己是人,不记得自己是被奶水和米粥养大的,或许也会将自己当成另一种生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