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李轩林依霜的小说叫《灵魄之都》,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书生以归写的一本都市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李轩被这突如其来的痛感痛的又一屁股坐了回去,然后抱着脑袋在床上打滚。“吾,为冥王,修行三百载,成仙七万年,天道至尊怕吾夺了他的尊位,在吾未曾成长起来之前就把吾贬入冥界,吾不服,奈何有心无力,于是苦修...
精彩章节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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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把身体锻炼的健健康康,还去学了武术散打,本以为这次不会遭受欺负,谁知道,出于家境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仍旧没有几个人愿意搭理他,甚至时不时就在他面前炫耀,以及嘲讽。
最终,高二放假时李轩忍无可忍,出手打了一个班上的富二代,当时打的是十分解气与舒服,后果却是他怎么样也承受不了的。
由于放假,那富二代找不到李轩,于是带人去他爸妈的住所,将他的父亲打了个半身不遂,母亲更是脑死亡,无望治疗。
仇恨遮住了双眼,在当天晚上,李轩躲在富二代金屋藏娇的房间外,在他出现的第一时间冲了上去,拿出了藏在怀中的水果刀,狠狠的朝着富二代的胸口捅去。
结果出乎意料的是,富二代屁事都没有,光芒一闪间,李轩就飞了出去,然后富二代夺过水果刀,一刀狠狠划过李轩的咽喉,结束了他的一生。
富二代嘲讽与看狗一样的眼神,狠狠的刺痛了李轩的心,李轩死不瞑目,他非但没有报仇,就连如何死的也是不明不白。
为什么明明就要捅进胸膛,自己就突然飞了出去?
答案,是找不到了,李轩只好不甘的闭上了眼睛。
然后他就来到了阎王殿。
“好,那么你过来,我送你一场造化!”阎王点了点头,挥手招李轩过去。
李轩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慢慢的走了过去,不应该说是飘了过去,毕竟他现在只是个魂魄而已。
阎王伸出食指,点在了李轩的眉心。
在李轩的眼中,除了感觉有些激动外就是有些懵,激动是因为他见到了阎王,而且阎王还说给他机会让他活下去,懵是因为当阎王的食指点在他眉心时,他屁事都没有。
按照小说或者狗血的电视剧里面描述,此时不是应该狂风大作,光芒大盛,然后他就拥有了一身吊爆天的实力,成为一个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无敌大佬吗?
其实李轩心中所预想的情景是存在的,此时天地间的所有气,都狂涌不息,围绕着他们两人打转转。
没错,是所有的气,怨气,灵气,鬼气等等都被阎王吸收入体内,然后通过食指再转化给李轩。
………
“然后,我就这么回来了?”李轩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