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沈姝子都的小说叫做《俟卿不渝》,它的作者是良留最新写的一本古代言情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还是别为难姝了,如今天色已晚,姝也该回去了。”说着便站起来往外走,子都一惊,还未反应过来,沈姝便已经出了房门,这时子都回过神来,追了上去。道:“姝儿,且慢,便是着急回家,也别忘了书才是。”沈姝下...
精彩章节试读:
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丈夫。”嘴里却还是退却道:“公子,还是别为难姝了,如今天色已晚,姝也该回去了。”
说着便站起来往外走,子都一惊,还未反应过来,沈姝便已经出了房门,这时子都回过神来,追了上去。
道:“姝儿,且慢,便是着急回家,也别忘了书才是。”
沈姝下楼的步伐一顿,拍了拍脑门,暗道:“差点将这事给忘了。”忙又返回拿。
子都冲守在门外的侍卫挥了挥手,接着侍卫便将书送了过来,沈姝接过书,冲子都作揖,然后走了。
到店门口时,回首看了子都一眼,冲子都做了一个嘴型,然后带着竹简和云华离开了。
云华看着心情不错的沈姝,好奇的打听道:“姑娘心情不错。”
沈姝温和的看了云华一眼,道:“得一好友,此一乐也;寻得古书,此二乐也;省店资一笔,此三乐也,有此三乐,自然可喜。”
云华快步赶到沈姝身边,看着沈姝,笑着道:“真的只是好友,没别的?”
沈姝一时没反应过来,好奇的反问道:“难道还可以是别的吗?”
云华狡黠的笑道:“自然是有的,比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又或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沈姝的脚步一顿,抬头遥望着天边远方,远山缥缈,薄霄云浮,许久,沈姝方才低下头,目视前方,悠悠道:“彼非君子,我亦非佳人,他既未求我,我又何必应他,细细算来,我与他便连朋友都未必是。”
云华不解的问:“为什么?”
“同志为朋,同道为友,我与公子既非同志,又非同道,何朋友之?”
说着便哈哈大笑的往回走。
斜阳夕照,将沈姝的身影拉长,那个孤寂的身影身在异乡,留下的是遍地的凄凉。
歌声凄婉,带着故国的思恋在平都的上空飘扬,新的时代就要开始了。
时光荏苒,已然深秋,街市依旧繁荣,与往日并不多大区别,沈姝一身素衣,木钗挽发,带着云华在街上走着。
平都繁荣,不愧是天下第一都城,来往客商数不胜数,这里聚集着天下珍宝。
“姑娘,前面那人可是长公子?”云华指着前面一位身着白衣的男子道。
沈姝顺着云华的手指望去,只见子都身着月白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