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致命视觉的小说叫做《致命视觉》,它的作者是职业神棍写的一本恐怖悬疑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大牛村长咋就变了一个人一样,中午还是个爱贪小便宜的市侩人物,现在倒成爽朗豪迈关心小辈的邻家大叔了。我正想对瑰雪说大牛村长这个奇怪的转变,谁知一抬头,却看到了她的脸色,不知在何时变得漆黑如墨,阴沉无比...
精彩章节试读:
这里,傻子都能想得到是抱着目的而来。就算刻意隐瞒,两人同出同入,很难不被发觉,万一最后被挑破了,肯定会有隔阂,甚至会节外生枝。
想到这里,我只有无奈的指了指上方,说:“应该就在房梁上。”
“将桌子搬过去,垒上长凳,咱们上去看看!”
房梁距离地面也就三米左右的高度,桌子搭上凳子后,我就爬了上去。
环顾了一眼房梁,却失望地发现什么也没有,当我要下来的时候,左手意外触碰到了一条凹槽,我就放手下去摸了摸,居然被我摸到了一根绳子。
拽出来一看,那是一条电线粗细的尼龙绳,上面串着一只戒指和一块玉质平安扣。
我爬了下来之后,摆好了桌椅,就坐了下来细心端详着。
瑰雪明显给那块平安扣吸引住了,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惊呼的道:“我的乖乖,翡翠?原来你这家伙真来寻宝的!”
“我要找的并不是这个,而是,应该像是一块盘子的物件。”
什么翡翠不翡翠的,我倒是不在意,那块平安扣我看过了,一面雕刻着我的名字,另一面雕刻着大吉大利四个字,也没啥特别的。
反而是手中这枚戒指让我有点爱不释手,它是青铜材质,戒面大部分被缕空成精美的花纹,我在牛仔裤上擦了几下,表面的绿铜锈被除去部分,呈现出一抹铜器特有的黄橙。
我把戒指戴在左手食指,还蛮适合的,与此同时,心底居然莫名其妙的感到了一些充实,似乎它本就应该戴在这个地方。
“你一个大老爷们的,整天碰碰磕磕,要不这块玉我就先帮你保管吧。”瑰雪说完也不等我反对,便高高兴兴地,戴在了脖子上。
那块平安扣极有可能是我小时候的随身信物,我想着就算送给瑰雪也无所谓,反正我从来没想过要找到亲生父母。不是我忘恩负义,而是人海茫茫,我上哪找去?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干,比如母亲和自己的安全没一丁点保障,恐怕给一位昔日的敌人站在面前,我还茫然不知所以。
退一步说,就算找到了又如何,见了面多无趣是不?他们当真爱我,就不会在我刚出生时,把我抛弃在路边让李元找到,其后给母亲把我养大。或许他们有苦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