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女扮男装冷女孩的小说叫《女扮男装冷女孩》,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墨繁菁写的一本青春校园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阮桀修长的手指拂过后脑勺上被纱布包裹着的伤口,定定地望着天花板沉默无声。“时间不早了,”韩明栩抬手看了眼表,然后解了几粒领口的纽扣,“先睡会儿吧,有些事明天自然会知道。”说罢,开门去了自己的房间。...
精彩章节试读:
人。当我看到他时,也为他的外表所震撼。而后,我发现在他周身散发着的淡漠疏离的气场更是使他具备了让人一见倾心的磁场。我能感觉到,他似乎是个有故事、有背景、极不简单的人。
当我伸手将他扶起时,他短暂的惊慌和后来的冷然让我对他的兴趣越来越浓厚,当他走后,我在他身后远远地跟着,觉得他在浅灰色的人群中是那样的明亮独特,是一种宛如天神般的存在。
他干净,淡漠,骨子里却透着一种霸气傲然。
不久,他发现了那个偷走他钱包的小偷,于是如我所料般开始有所行动。
我看见他把那个小偷逼得穷途末路,而那小偷似乎还要拼死一搏。那时巷口的人已经慢慢聚集起来。
当我看到那小偷拿着刀子刺向他时,他竟然还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轻笑。
我在渐暗的天色里看他单薄的身影,突然觉得是那般的飞扬不羁,凛冽冷然。
所以在那一刻,我在心底更加印证了他不是个简单人的想法。
就在那把弹簧刀要刺进他脖子的前一秒,我竟无法自持地将那句“小心”脱口而出,我不知道那种焦急和担忧源于什么,只知道他绝不可以受伤。不过也好像是因为我,他才会分神而被那个小偷刺伤了胳膊。不过后来,在受伤的情况下,他几乎是只用了几秒就将那个小偷制服了。我看清了他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决绝狠戾,丝毫余地都不留。
我有些咋舌于他炉火纯青的身手,因为即使是我,哦不,即使是我混迹黑道多年的老爹也无法把各种武术绝学、格斗搏击融合得如此完美。
一种想把他收在手底、作为己用的想法在心里油然而生。
我正在黑道发展势力,这种人才若能为我所用,那么我在黑道上的发展必然会如虎添翼,事半而功倍!
所以,当人群散尽时唯独我留了下来,一是想看一下它的伤势,而是想和他做个兄弟,以后一起在黑道上打拼。
不过他好像不愿意插手黑道上的事情,听到我的家族背景后也一直都和我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他看上去对谁都漠不关心,一副局外人的表情挂在脸上,但还是会允许小漠在他身边胡闹,还是会照顾别人的感受。他对我一次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