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李暮李剑民的小说是《蜀山门徒在霍格沃茨》,本小说的作者是好运猪所编写的二次元类型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己毛茸茸的大脑袋,接着说:“那么,如果我离开一小会儿去破釜酒吧喝点酒,你们不介意吧?”李暮向他看去,这个可怜的人确实需要一大杯烈酒缓缓劲,古灵阁那疯狂的小车把他折磨得至今面容苍白,虚弱无力,显得那副...
精彩章节试读:
着,也不管李暮两人是否在听,“待会我一定要拉着他们给我买最新款的高速扫帚,真不明白为什么霍格沃茨不允许一年级新生有自己的私人扫帚……”
听上去马尔福是有些抱怨。不过李暮毕竟两世为人,一下子就听出其中的道道。前边的抱怨不重要,关键是引入“飞天扫帚”的话题。当李暮明白了金加隆的价值,他也就知道了一柄高速扫帚是多么奢侈的东西。
1枚金加隆等于17银西可,足够买28克龙肝——那可是龙肝。一把上好的魔杖也只要7加隆左右。没记错的话,韦斯莱一家子在古灵阁的存款不过1枚金加隆,以及一些散碎的银西可、铜特纳,这已经足够他们一家子生活了。
而一柄高速扫帚要多少钱?如今最新款的高速扫帚自然是刚上市的光轮2000,那少说也得600枚金加隆吧?而马尔福话里行间着重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只要他想要,轻易就能买一柄光轮2000。
要是个一般巫师家庭出生的孩子,说不定立即就对马尔福肃然起敬,甚至求着做他的跟班小弟了。大部分人都爱跟土豪做朋友,这在哪个世界都是一样。
可惜哈利波特初次接触魔法世界,哪能反应过来?李暮心头清楚,却也啥都不说,只是“嗯”了一声。
然后就是沉默。两个人安安静静等着女巫师给他们丈量身材。
这让德拉科·马尔福脸色一下子就阴沉许多,之前那些低调的炫耀技巧都是跟他父亲卢修斯·马尔福学的,以前总是无往而不利,可现在却像一拳头打在了棉花上,轻飘飘找不到着力点。这种感觉并不好受,他甚至下意识想发脾气,但没有发火的理由。
就这么安静了一会儿,马尔福并不死心,开口又问道:“你们玩魁地奇吗?”
“魁地奇?”哈利小声反问着,很显然他并不懂。他想多结交朋友,但马尔福的高傲姿态让他总是联想起可恶的表哥达力。
而李暮轻轻摇头,刻意做出淡定姿态:“我没有玩过,比起骑扫帚飞行我更喜欢踩在剑上站直了。更快,更流畅。”
“剑上?”马尔福愣了一下。李暮淡然的语气让他觉得这是个有见识的人。可是他真没听说过有谁踩在剑上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