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老夫梅的书名叫《世锦》,它的作者是萌白毫所编写的言情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月姑娘,你要的东西买回来了。”她打开布包,细细查看了一番,上等蚕丝织成的绢布,各色丝线还有名贵的金丝,十分齐全,她在这里耗掉的时间,自然要从别处补回来。“我出来也挺久了,铺子的事你继续打理,我先回...
精彩章节试读:
是一个庄稼老汉,家住陵州两百余里外的一座小村庄,那一年突遇百年一见的干旱,他几乎到了卖儿食肉的地步,清芷忽然间出现在他面前。
眼前这个小女孩,看起来与他儿子年纪相仿,可是却褪去稚嫩,颇具威仪的站在他面前问道:“想活下去吗?”
他猜不出这个小女孩话里的意思,但是就算他不想活,也不能看着儿子生生给饿死,拼命的朝着小女孩点头。
这一点头,便是四年多过去了,如今他已经成为南归茶行的掌柜,富甲一方。
卢文福依旧认为自己是一个庄稼老汉,能有今天这一切全杖清芷的功劳,对她也是越发的听从和敬重,丝毫没有任何自大妄为的心思。
清芷回到国丈府,已经是下午未时。
她这个人有缺点,要是认真做某一件事,就会忘记时间,不吃饭是常有的事。
好在,总有人惦记着她。
采兰见她回来了,连忙迎上去,帮她把手里的篮子接过去,欢快的说道:“我让厨房留了芋头糕,还热在锅里呢。”
“是吗,谢谢。”
经由采兰提醒,她才发现原来中午什么都没有吃,委屈的五脏庙开始“咕咕”的抗议起来。
听到她说谢谢,采兰欣喜的笑了起来。
以往都是受着清芷的帮助,次数多了她便内疚,总想着还这份恩情,但是清芷做事滴水不漏,以致于采兰就算想要还情,也找不到机会。
“今天的芋头糕,特别好吃,粉粉糯糯的。”
她跟在清芷身旁,一刻不停地说着,采兰和她不同,她是被人牙子卖进府里,要是赎不回卖身契,她生生世世都是贱籍奴婢;而采兰是有家人的,因为家里穷,托了关系才送到这里当伺候主子的丫环。
虽然这里吃穿用度都比家里好,可是被家人送到这里来当奴婢,始终让采兰无法原谅,所以她几乎不提起家里的事。
过年过节,也从不回去,顶多托人带钱回去罢了。
“张大伯的厨艺,一向很好。”
清芷浅淡的回了一句,笑意浅浅。
在国丈府快十年了,她已经学会了隐藏自己的Xing情,不会大声笑,不会伤心哭,更不会轻易发脾气。
有时候连她自己都怀疑,她是否还活着。
“对呀,张大伯他……清姐姐,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