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新书《狭路重逢:劫匪你别逃》由云州所编写的言情类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王小二清锦,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在芙蓉镇全镇上下的眼中都是不可思议的!要知道,现在谁家的姑娘不是娘胎里就定好了亲十三四岁就嫁过去了?!连对面书院的徐先生也有些看不下去了,就盼着这个混世魔王早点嫁人早点清净。可清锦娘跟清锦两个人一点都...
精彩章节试读:
清锦十八岁了,却还没嫁人,这在芙蓉镇全镇上下的眼中都是不可思议的!要知道,现在谁家的姑娘不是娘胎里就定好了亲十三四岁就嫁过去了?!连对面书院的徐先生也有些看不下去了,就盼着这个混世魔王早点嫁人早点清净。可清锦娘跟清锦两个人一点都不着急。所以,她们沉默不语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出嫁问题。
这是清锦第一次出远门,清锦的娘往她的包袱里塞了好几个大饼,说是在路上怕她饿了,给她充饥用的。
清锦一时没忍住,眼泪就扑哧扑哧掉了下来,滴在了清锦娘递过来的大饼上,被清锦娘嫌弃了好久。
清锦,本来跟着娘亲姓,叫白清锦,但现在,她莫名其妙地改了个名字,叫木清锦。
木府在京城虽说不上达官显宦,但在京城也算是大户人家。清锦昨晚上听娘亲跟自己唠嗑唠了大半天,总算听懂了娘亲话里的意思。
清锦娘是木府女主人清锦她爹正妻的妹妹,在京城,这种姐妹共事一夫的事情并不少见。木夫人嫁到木府三年给木家生了两个女娃,当时还在世的木老夫人一心想抱孙子,就替自己的儿子做了主,纳了木夫人庶出的妹妹做了木老爷的小妾。木老夫人替木老爷娶了清锦的娘,是抱着一举得男的想法的,哪知,清锦娘嫁过去第一年,孩子是怀上了,等到临盆的时候生下的却还是女孩。
木老夫人是在清锦出生的当晚走的,估计是被没有孙子的噩耗给气的!木老爷是个孝顺的儿子,娃出生了老娘却走了,他觉着吧,这肯定都是那娃的错,那娃要么就是个克人的命,要么就是个不祥之兆,于是他思索了许久,叫来了人准备把孩子带走,随便找个人家送了。清锦娘知道了却死活不同意,说死都要跟自己的孩子待在一块儿,于是,木老爷大发慈悲,把他们娘俩一块赶出了木府。清锦娘的姐姐早巴不得自己庶出的妹妹离开,自然也不会阻拦。
这就是清锦和她娘为什么不在繁华的京城好好待着,而跑到芙蓉镇这个千里之外的地方的原因。
现在木府派人来接她回府了,清锦自然是不肯离开自己的娘亲的,可这回清锦的娘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二话不说就给她收拾好了包袱,一甩就甩到了她的脸上。
“娘,为什么?”
清锦不解。
这么多年,如果木府的人想要回这个女儿,早就派人来找了,何必等到现在?这一看就是另有所图!而清锦娘从来就是个明事理的聪明人,她既然当年选择了跟自己的女儿一起被赶出木府,自然不会因为现在贪图木府的声明钱财,而重新回去。
清锦怎么都没有想明白,她娘亲的脑子里到底搭错了哪根筋,如果可以,她还真想钻进她脑子里给她看看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你问那么多干嘛?娘亲给你读了那么多年书难道都白读了?书里没有教你要听父母之命吗?老娘叫你干嘛你就去干嘛,哪那么多为什么啊!”
清锦娘看了一眼自己不争气地女儿,转身继续对着灶火烧饭。十八年了,她的手因为整日做工,整日劈柴生活,早就不再是当初的青葱白玉,有时候她看着自己这双手,想到当初,就不免有些慨叹。因为她是背对着清锦,是以清锦并没有看到她面上愁容。
一到京城,过往平和的日子再不复有,但,清锦总不能一辈子同她一样,待在这个狭小的芙蓉镇,做一辈子的乡野村妇吧。野鸡永远变不成凤凰,除非,她的出身,就是一只凤凰。
既然她选择错了前途,那清锦就不能跟她是一样的命运。
只是,到底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是她相依为命多年的女儿啊。
“清锦,到了京城,记得好好照顾自己。木府毕竟是大户人家,娘这些年也没少教你那些礼数,你到了那,可别给娘丢人,让别人笑话我教出来的孩子是个野丫头!还有,你记住,你是木府的小姐,是端王爷的义女,不是木府的下人奴才,到了那,如果有人逼你做你不愿意的事,你可千万别降低了自己的格调听从他们的!”
“娘,那个端王爷,是谁啊?”
还能是谁?不就是清锦她娘没出嫁前的相好嘛!当然,这话清锦她娘是绝对不会跟清锦说的。
“你管他是谁作甚!你只用知道,以后你要是有麻烦了,就去找他,跟他说你是我女儿,找他来还人情的。当然,过了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得好好的,他要是翘辫子了,那你就别去他坟上烦他了。”
娘亲啊,您能别每次说话都那么犀利吗?孩儿招架不住啊!
清锦无奈,知道这回娘亲是打定主意让她走了。
王小二也不知是从哪个三姑六婆那里听说了清锦要去京城的消息,风风火火地赶来,一脚踹开了清锦家的大门,差点没让这对“依依惜别”的母女吓个半死。
“王晟,你有病啊!把我家门踹烂了你记得赔双倍的啊!”
两扇门算什么!
小时候叫王小二长大后叫王晟的少年压根就不会把一扇门放在眼里,笑话,爷可是镇上首富的儿子诶!还怕赔不起两扇门?
只是???他看见放在桌子上的那几个包袱,面带不悦。
“清锦,你真的要去京城吗?”
“废话,你得到消息挺快的啊!”清锦白了他一眼。这王小二,这么多年过去了,就只长了个子,这脑子愣是一点没长!还是和以前一样笨,每天说的净是废话!
“姐姐我明天走,有什么临别礼物要送给我的尽快啊!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王小二,哦,不,是王晟,看着清锦那张欠揍的笑脸,心里头就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复杂得可以。
前段时间,他娘还在给他张罗着要娶媳妇儿,被他给一口回绝了!王夫人大动肝火,问他是不是有人了,他想也没想就报上了清锦的大名,为此,他没少挨顿打。后来,他说破了嘴皮子,王夫人才松口,说只要人家清锦家里头同意,她就不会棒打鸳鸯。而眼下他刚准备着如何跟清锦说娶她的事,这王家未来的女主人就要这么走了!王晟心里头那个叫一个悔!自己怎么没早一点把人姑娘给拐回家呢!
从八岁少年心萌动到现在,十年了,怎么清锦这个傻姑娘一点都不开窍呢!
王晟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他强迫自己定下心来,逼着自己尽量像个稳重的男人一般开口说话,“清锦,我们单独谈一谈好吗?”
清锦从来没听过王晟这么正儿八经的语气,心想这货不知道又要整出什么幺蛾子,看了眼自己的娘亲,见她没有反对,便跟着他去了书院后头的园子。
书院还是原来那个芙蓉书院,清锦是女孩子,只读到了十二岁便再也没去过书院,而王晟则一直在书院学到了十八岁,要不是王老爷坚持要带他去经商,他怕是依旧是那个闹得书院鸡犬不宁人仰马翻的混世魔王之一。
书院里的先生对这两个小魔王熟的不能再熟了,对他们隔几天就来书院闹上一番的戏码见怪不怪。而今这两个人一本正经地来到书院,反倒是书院里的先生们讶异。
书院后头的园子里没有多少人,王晟带着清锦去了一处僻静的角落。
清锦看着他面无表情的模样,噗的一声笑出声来。伸手拍了他一下。他现在长得比她高很多,模样也生得周正,这镇上未嫁的姑娘不知多少都在眼巴巴地盼着他能青睐自己,可清锦却越看他越不爽。
“我说,王小二,别装深沉了,不适合你!”
“你怎么知道不适合我!”王晟跟平常一样反驳道,话说出口才意识到自己又破功了!只要是跟清锦待在一块儿,他就正常不了!
“清锦,京城有什么好的,我听我爹说,京城听起来繁华,其实也不过是那么回事,在那里活着的人都很累很苦,还不如在我们芙蓉镇活得逍遥自在。清锦,你要不,别去,京城了吧!”
留下来给我做媳妇儿,那不就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了吗?
王晟没把最后一句话说出来,只是看着清锦,等着她的回答。
“行啊王小二,这可是我第一次听你说人话啊!”清锦抱着双臂看着这个比自己高了不只一个头的少年,想到十八年的大好光阴都葬送在了这么一个人手上,不由有些感慨。
“王小二,去不去京城这件事不是我可以决定的,我也不想去京城,京城那地方就听起来霸气一点,其实哪个地方的人不是穿衣吃饭干活睡觉那么活着的啊!京城也不见得就比芙蓉镇好。只是,王小二,我现在是大人了,我娘她养了我那么多年,以前我小不懂事常常不听她的话害她心里难受,现在我长大了,总该听她的话一次。而且我长这么大都没有见过我爹,我这次回去正好可以顺带去看一眼我那个脑子被驴踢了的爹顺带还可以谢谢他全家!所以王小二,就算你磨破了嘴皮子,我也还是会去京城的。”
清锦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亮得非常,那双眼睛,就像是他爹从西域一个商人那里买来的琉璃一样,流光溢彩,夺目得使金玉都失掉了光彩。
不由自主地,他身子慢慢挨近了清锦,头慢慢垂下,在她还未反应过来之时,偏头在她的眼睛上印下了一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