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之长生堂

诛仙之长生堂已完结

诛仙之长生堂

标签:武侠,灵异,虐心来源:网络作者:邱凯天天幻想主角:常生小环

主人公叫常生小环的小说叫做《诛仙之长生堂》,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邱凯天天幻想写的一本仙侠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管神秘人年龄大小,便称前辈,毕竟神秘人道行比自己高很多,修真界不是有句老话叫“达者为先”吗?所以陆奇这样称呼也可以理解。神秘人微微一笑,淡淡地说道:“我不是什么前辈,我救你是因为我也是长生堂的一员,...

精彩章节试读:

常生苦笑,心想:“毒鬼神经过两年不间断地吸收瘴气和魂魄,如今以达到了初级阶段的巅峰,身上的毒气和鬼力已经饱和到极点,都有点掌控不住了,怪不得这些鸟兽都感觉到了,看来不能在让毒鬼神继续吸收了,否则会撑爆的,毕竟毒鬼神的灵智相当于婴儿,是不知饥饱的。”随即常生便从毒鬼神手心跳出,掏出万毒聚魂珠把毒鬼神吸入其中。

常生一落地,便左右晃动了一下头部。

“喀喀!”

两声令人心悸的颈骨爆响的声音,接着身躯一振,衣袍鼓动,全身的骨骼像放鞭炮般噼喱啪啦一连串暴响……笔直挺立的腰杆似乎又高大不少。

如果细数一下响声次数的话,会惊讶地发现,居然响了两百零六次,比人体全身的骨头还多响了两次,很诡异的现象。

要知道,成年人有两百零四块相连衔接的骨头,包括颅骨、躯干骨和四肢骨,正常人如果舒展身体骨骼,只能对主要关节进行舒展,对于那些小骨骼是没办法做到的,就像颅骨之类的重要部位……

常生呵呵一笑,即使是已经达到了不已物喜,不以己悲的心境也忍不住高兴,毕竟人总有控制不住自己情绪的时候。

不是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吗?“不是不会去高兴,而是未到兴奋时。”

常生之所以这样高兴是因为,他始终有一个遗憾,那就是他穿越的原因。

当初之所以会死,就是因为肉身和普通人一样。在杀大汉的时候没有做到一击必杀,给了大汉反击的机会,如果常生当时的肉身和现在一样,即使大汉用枪也奈何不了他。

可惜这个世上没有如果,也不可能存在如果。

常生高兴了一会儿,便收敛了笑容。因为他知道,他将面对的敌人将比拿枪的大汉厉害无数倍,因此应该时时刻刻保持一颗敬畏的心。

常生暗暗想道“如今的我已经达到舍生境第九层巅峰了,本来能突破到求生境也没问题。不过修炼最忌贪功,那样基础不牢,不利于以后境界的提升,要知道我的目标是长生境。”

“我如今能这么快突破,聚灵阵是一方面,最关键的还是我当时在万毒聚魂珠里感悟了‘舍生’的含义。如今我还没有体悟到‘求生’的含义,因此不宜突破到求生境。现在好好地掌控这具肉身的力量吧!”

随即常生又摸了摸自己的怀中,里面放有几瓶丹药,有丹阵子留下的,也有自己炼制的。虽然没有丹阵子的好,但常生知道自己的目的是长生,丹药只会浪费精力,略通即可。

转头看了看森林深处,常生眼中闪过一丝敬畏,那是常生突破到舍生境八层,在森林深处采集药草的时候,突然碰上一只熊妖,那时的他想试一试自己的实力达什么程度。不仅没有跑,反而向熊妖飞去,结果才几个回合不到,就被熊妖拍成重伤,幸好这只熊妖速度慢,不然常生就交代在这里了。

常生后来仔细想了想自己为什么落败,得出一个结论“不是自己的道行不如人,而是死亡沼泽,尤其的内泽的环境奇特,这里由于瘴气层包裹,天地灵气不散发,千万年下来,灵气越发浓厚,并且越往里越是如此,并且这里长期与世隔绝,天地灵药无数,这都便宜那些精怪,使得这里的精怪普遍比外界强大数倍。”

常生认为这里不是自己磨练肉身、法力的场所,故而退却。人贵有自知知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是傻子,而常生自然不是这样的人。

最后看了一眼内泽,常生毅然朝厚厚的瘴气层走去。

陆奇很气愤,但又有一点悲哀,自己虽然法力低微,但也不是任人欺负的存在。‘

因为自己是圣教四大支柱之一长生堂的弟子,这个身份在世间行走可是威风八面,无人敢惹的。

当然除了那些正道伪君子们。可是如今呢?

一个小小的修真世家也敢跑来灭杀自己,说什么替天行道。

“我呸!要是在五年前,给你们十个胆子你们也不敢对我大声说一句。还说什么替天行道的屁话,我看你们是替万毒门当走狗吧!”想到这陆奇感到一阵悲哀,五年前的长生堂是多么强盛,率领其他三大宗门围攻正道第一的青云门是多么的嚣张,只可惜诛仙剑的出世毫不留情地粉碎了这一切。

想起诛仙剑陆奇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他虽然没有见过诛仙剑的神威,但这不妨碍他了解诛仙剑的威力,只要想想奉若神明的玉阳子宗主在诛仙剑下丢失的左臂,就可以知道天下第一的神兵的威名了。

正当陆奇胡思乱想的时候,一声得意的笑声从背后穿来,“哈哈,长生堂的弟子不过如此!连我们王家都不如,还好意思自称圣教四大派之一,我看还是投奔万毒门吧!毒神前辈德高望重,又是圣教第一,玉阳子那个老不死的残废,就知道龟缩在死亡沼泽••••••”

“闭上你的臭嘴,不准你侮辱玉阳子宗主,你个万毒门的狗腿子,算什么东西?”不得不说门派的洗脑是成功的,陆奇马上转过身来对说话之人喝到。

“你终于不跑了啊,我本来还想给你一条活路,没想到你这么不识抬举,那只好送你去见阎王了。”一个身穿锦衣,中年模样的修士说道。

看着随中年人而来的三个手下与中年人一起取出法宝围在自己四周。

陆奇心中感叹:“我快死了吗?哼!即使死也要拉个垫背。”人在即将死亡的时候,心情会很冷静,陆奇就是这样。

眼神瞄了瞄这周围四人,看见其中一个比较瘦弱。“哼,就是你了!”随即快速把法力注入手中小刀状的法宝中,朝那个瘦小修士扔去。

“还敢先出手,找死。”中年修士大怒,率先祭出飞剑法宝疾射陆奇,而三个手心除了那个瘦小修士需要自保外,其余两个修士分别祭出一件盘子法宝和针状法宝随着飞剑一起杀向陆奇。

陆奇只叹“我命休矣”但也不愿弱了长生堂的名头,只得大喊:“我长生堂不会放过你们的。”便闭目等死。

只听‘砰砰’几声,一切便安静下来。陆奇想:“我死了吗?怎么没有疼痛,难道是敌人法宝太快,我连疼痛都没感觉到便死了,这样也好,不用疼痛便死了••••••”

就在陆奇胡思乱想的时候,耳边听到一道平静温和的声音“还不睁开眼睛。”

“咦!我没死。”当陆奇睁开眼睛后发现自己完好无损,不禁高兴的叫出声来。

而一瞧对面的那几个人看自己旁边一副好似见了鬼的表情,那模样好似自己旁边有一只妖兽一般。

陆奇连忙转头看去只见自己身旁站着一位白衣少年,初瞧,好似俗世间的秀才,再瞧,只觉得少年身上有一股难言的气质,好似与世无争的淡然,又好似神韵内敛的平淡。

总之不是俗世的秀才们拥有的气质,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此人不一般。

陆奇往地上一瞧只见先前朝自己打来的法宝全都便成碎片,想来就是这名神秘人所为了。

怪不得,那几个人好似一副见鬼的表情,心中一阵激动,陆奇便朝那位神秘人深深一拜,口中说道:“多谢前辈出手相救,晚辈长生堂陆奇。”

陆奇实在太激动了,毕竟没有死去。

也不管神秘人年龄大小,便称前辈,毕竟神秘人道行比自己高很多,修真界不是有句老话叫“达者为先”吗?所以陆奇这样称呼也可以理解。

神秘人微微一笑,淡淡地说道:“我不是什么前辈,我救你是因为我也是长生堂的一员,我叫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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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仙之长生堂

小说诛仙之长生堂点评:

邱凯天天幻想文笔深厚,心思独特,可谓是一篇很不错的仙侠小说 《诛仙之长生堂》讲的故事并不作让人感觉很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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