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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出来,整个人湿漉漉的,她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
暮云泽只是有些微喘,他小歇了一会儿,坐起身开始穿衣服,高歌披上睡衣,起身帮他系领带,拿包。
暮云泽抬眼,打量着她。
这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皮肤底子好,白嫩细滑,眼睛大而长,眼尾自然上挑,媚眼如丝,顾盼神飞,随便一个动作,都能勾动男人心底最直接的欲望,男人眼里,这样的女人就是行走的荷尔蒙。
那时候会什么会选她呢?大约就是因为漂亮,其次就是听话。
一个懂事又漂亮的女人,没有男人能拒绝得了,所以三年了,他也没想过要谁取代她。
他突然想起之前网上流传的照片,突然伸手捏起她的下巴,凝眉问道,你这次拍的戏里,有一场吻戏,之前怎么没听你说?
高歌侧眸轻笑,导演临时加的,借位拍的。
她说着拉住他的领带,迫使他低下头,踮脚啄吻了一下他的唇,嗓音软软道,怎么?你吃醋了?
他从她手里夺回领带,漫不经心的整理了一下,淡淡道,怎么会,只是不喜欢别人碰我的东西,有点脏。
高歌舔了一下嘴唇,你要是怕我被人惦记,不如给我盖个戳?
什么戳?
她仰头冲他一笑,温声道,云泽,跟我结婚吧。
男人动作一顿,看了她几秒,像逗弄小动物一样,揉了揉她的发顶,宠溺道,傻白甜角色演多了?净说傻话了。
他的声音很平静,高歌却分明听出了几分冷意。
暮云泽错开她走到玄关,拉开门的时候,扭头说了一句话,你知道的,我讨厌得寸进尺的女人。
然后,他就走了。
高歌当然知道暮云泽的雷区在哪儿,不然也不能在他身边呆这么多年,她是个念旧却又害怕一成不变的人,平静的生活太久了,连她都觉得厌倦,更何况是暮云泽呢。
她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转身回了卧室。
第二天早上十点才醒,她坐起身,在床上迷瞪了半天,才披上衣服,顶着乱蓬蓬的脑袋钻进了浴室。
牙没刷完,就听见手机在响,她胡乱擦了一下嘴巴,跑出来接了电话。
鸽子,你跟慕云泽怎么回事,你们吵架了?
方糖劈头盖脸就是一阵质问。
没啊,
高歌懒洋洋道,我只是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