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指数:10分
兴安岭边缘,正处七十年代初期,跟自己所处的世界是平行存在的。
三年前,原主一家老小遭遇了一场意外火灾,全部死翘翘了。
原主因手腕上戴着的祖传银镯散发出来的红色光芒将其笼罩在其中才幸免于难。
而她?不过是在912年的升职宴上多喝了几杯醉死过去,醒来就发现自己继承了原主虚弱不堪的身子,出现在李秀琴家破旧不堪的仓房里。
打量四周,心说,老李家是死都不能回去了。
既然那个银镯能救原主一命,肯定不是凡物。
这样想来,映雪果断将食指咬破,把血涂在银镯上,借着月光仔细瞧着。
果不其然,十几分钟过后。
那银镯上散发的红色光芒将映雪笼罩在其中,身体的疼痛和不适感开始缓缓消失。
神海中被分成一大一小的长方形空间,浮现在眼前。
大的这个时间是静止的,不能放活物。
小的那个时间流逝的速度是外面的两倍,可放除人以外的活物。
意念一动,空间里仅有的二十块银元和几种为数不多的小票子,以及一床破棉被,两个白面馒头出现在干草堆上。
把馒头吃完,用破棉被把自己裹起来缩回到干草堆里,死死攥着那二十块银元。
哽咽道:“小映雪,你放心。
早晚有一天我会为你的死讨回个公道。
”话音刚落就听围墙外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江映雪吓了一跳,立刻将除了破棉被以外的东西收回到空间里,竖起耳朵仔细听着墙外越来越清晰的脚步声。
下意识抓起一块被冻实了的大土坯块儿。
瞪大了双眼紧盯着挡在门口的爬犁上方的空隙。
借着皎洁的月色隐约看清那人的面目。
原来是原主的心上人,老姜家的三小子,姜振宇。
不得不说原主的眼光真真儿是不错。
通过记忆中的大小事件,就连江映雪都觉得姜振宇绝对是那种万里挑一的即有血性,又幽默善良的好男人,而且长的还好。
只是自打三年前姜家修缮房子的时候从房顶坠落,醒来后就嚷嚷着非他所爱不娶,于是就自作主张,把曾经主动要求的亲事给退了不说,之后又一改怂态,把之前欺负过他的人统统收拾了一通,打那之后,村儿里也再没人敢欺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