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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会因为你家境贫寒而轻视你。成绩,是最让人骄傲的资本。当我在秀青中学连夺英语、数学竞赛第一名的时候,也得到了全班同学的认可。
还有梦曦,那么直爽而阳光的女孩子,成了我的死党。每当周末,只要知道妈妈不回家,她都会找一万个理由把我拉到她家去吃晚饭。虽然并不是非常丰盛的菜式,但她父母以及兄弟的热忱,总让我感到心底暖暖的。
还有其他一些同学,虽然并不十分熟络,但是相处得也不错。还有老师,哪怕是最严厉的教导主任,看到我都会十分温和。
虽然不过读了一个多学期而已,但是我已经非常喜欢秀青中学。喜欢每天早晨朗朗的读书声,喜欢在松软的梧桐树下读自己喜欢的小说,喜欢和梦曦在路边摊上吃烧烤,喜欢在戏剧团里看梦曦略带夸张的表演……
如果梦曦知道我要离去明珠中学,她会怎么看我?会大骂我一顿,还是会一脸的不屑呢?连仅有几面之缘的刘正祥,那温暖的笑容,竟然也令我有些留恋起来。
想着想着,肚子咕咕的叫了起来,暗想他们出去不知几时才回来,求人不如求己,还是去厨房里找点吃的吧。下了床,单脚跳到门边,手还没摸到门把手,门却朝我开了过来。我一只脚站着,本来就不很稳,门撞在额头上,整个人猝不及防下往后倒去。我惊叫了一声,人已经结结实实地仰面摔在了地上。
门口瞪大了眼睛站着的,正是言默熙。我怒从心起,这个人真是我的霉星,才不过是第一天见面,就已经令我二度受伤。我摸了摸后脑勺,很明显已经有了一个包嘛!
“你不知道敲门吗?”我一边瞪着他,一边扶着桌子站了起来,一边庆幸没被撞到桌角,否则可就是头破血流的结局了。
他耸了耸肩:“脚受伤了不好好地在床上呆着,又跑下来干什么!没见过比你更笨的人,摔跤都不知道用手撑着。呶,你的午饭。”
难道这又是我的错?“我怎么知道你突然跑来,也没按门铃!”我怒道。
他沉了脸:“你妈妈怕你脚不方便,才把钥匙给了我。要不要吃午饭,不吃我就倒了。”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