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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什么也没有。”
“想来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了。”华武峰淡淡的说了一句。
“鬼滚犊子吧你就!”宋沐云轻笑,青郁的脸露出了一丝笑容:“你才见不得人。”
华武峰说的是实话,不过皇上信与不信,那便是皇上的事了,来这种荒废的就差推倒重修的地方,能有什么能够见的人的事?
但那商贾的运气着实不好,那条商道的几波强盗,聚在了一起对那商贾发难。
一百侍卫镖师对上五百穷凶极恶的强盗。
毫无胜算。
而强盗们也没准备留活口。
一边从未见过血的侍卫,和偶尔见血的镖师,一边是在刀尖上行走讨生活的强盗,一番厮杀下来,结果可想而知。
商贾一边全军覆没,而强盗只损失了五十人左右。
儿商贾的运气又着实好,他遇上了沈括。还是毛头小子的沈括将商贾扛在背上,一手持着杆精铁霜枪。
手上长枪呼啸,残影弥弥,上面的红缨染着鲜血愈发鲜艳。即使是背着商贾,沈括也硬生生的连斩三十二人,杀出了一条血路,逃出生天。
听闻那时沈括全身沐血,一双明亮的眸子中杀气凛冽,身姿挺拔,身上二十三道刀痕,十七道剑伤七道箭伤。硬是只让商贾受了一道伤。
聆天的人急忙将沈括带回去救治。
而保住一条性命的商贾却是对沈括赞不绝口,商队货物没了,可以从头再来,只要命保住了便好。
也是因为此役,让沈括名声大噪。
那时,沈括十七岁。
当然有人不信一个人带着一个累赘,居然能在五百人的包围下逃走。
有人说与当时的地形有关,那是在一个峡谷,沈括所在的位置正好是在快出谷的地方,商队像一跳长蛇,而强盗们是商队每个地方都照顾到了的,所以沈括真正对上的,有五十来人而已。
而且沈括天生神力,手中霜枪耍得出神入化,连斩三十二人便是证明。
逃出峡谷,就保得性命。
长孙玲珑暗暗想着,心道聆天到底是怎么养的,让沈括一个腼腆羞涩的少年郎养成个一个杀人不眨眼极其凶残的“狂魔”再到自己面前这个性格极其恶劣的沈括。
她叹了口气。
沈括对人的心
《美男为相:我的女王陛下》这本书总好过的来说很好,但是语言生涩,缺乏一点生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