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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伤筋动骨需百日。”
俗话又说:“宁与君子为敌,不与小人为伍。”
前一句是巫医说的,后一句是我对自己说的。
养伤期间,王母曾派人来接我回王宫,说是母亲居住的宫室需要修葺,有些旧物希我到场处理。外王父答复说因其照料不周,公女摔伤,故不能回宫,之于故人旧物,由国君王母斟酌处理。照料公女疏忽之罪,待公女伤好之日,自会登门请罚。
又过了半月余,父王派人传来消息说珮瑜的嫁期已定,扶乩秋后九月十六为吉日,妆奁已备齐,侄娣允为妾媵,看到这里,我方定下心来。
祸兮福所倚,因祸得福说的就是我现在的情况吧,因为摔伤,我不用与珮瑜共嫁一夫,不用嫁给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当妾媵。
照这么说,我倒要感谢那个把我从树上摇下来的那小子了。
说到那个不知礼数的毛头小子,我的后脑勺又开始隐隐作痛,他把我摇下来以后就吓的像兔子一样跑的不见踪影。
我问阿珠他是何方神圣,叫什么名字,结果阿珠一问三不知,只知道他是秦国人,父亲好似是秦国送过来的质子。我啊了一声,赵异人?原来那小子是赵异人之子。
我想到那赵异人看我母女的神情,想着,果然是有其父必有其子,也罢,看在摔伤破了我一劫的份上,不跟他计较了,就当是给狗咬了一口吧。
过了两个月,我的伤已好的八九不离十,但这是在医术极不发达的年代,为了安全,还需要按医嘱在床上躺一月方可。
一日,我躺到全身发麻,便趁着侍人戚去给我拿枣泥糕的时候,我想溜出去晃晃,可出门的时候居然碰倒了榻边的一只陶瓶,我想是养伤养久了,手脚都开始变的笨拙了吧。
我用脚当扫把,想把碎陶片归在一起,免得待会戚回来戳到脚。踢着踢着,突然觉得这只陶瓶相当眼熟,我拿起较大的一块看了看,是红陶细土,下半截上了白釉,手工拙劣,不似贵重之物。
瓶底已被摔成几片,我从碎片里把它们翻出来拼在一起,底上果然有手作之人的签名,我凭自己三脚猫的小篆功力仔细看了又看,方才认出那几个字是——中牟梓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