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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一起了,有浑身都觉得不对劲,总觉得生活里面少了一位重要的调料,没有滋味。
自从林慕走了之后,顾宸锦虽然还在笑着,但他的眼里没了光。
高博琛眼神暗了暗,想着白天的时候,林慕提起顾宸锦的样子,又把所有的话咽了回去。陆惜菲口口声声的管顾宸锦叫“渣男”,大概是不希望林慕又和顾宸锦扯上关系的。
不过,有时候生活就是这么的狗血,很多事情,即便是你努力的不想让他发生,他还是会发生,就像高博琛不想告诉顾宸锦林慕的消息,但偏偏,林慕就突然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当中。
高博琛想到了自己大学的时候,陪某个“女朋友”看过的一场电影,那上面说:这世界有那么多的城市,城市里有那么多的酒馆,她却偏偏走进了我这一间。
这就是林慕的宿命。
林慕原本并不想来“酒色”,但是偏偏从前一起玩的一个哥们知道她回来了一定要把她拉出来,林慕还在犹豫的时候,那人说了一句话,他说:“林慕,你既然已经不在乎顾宸锦了,为什么不肯来?还是其实你在自欺欺人?”
林慕怔了一下,笑了笑:“我现在还有什么可怕的,只是懒得动,既然你话都说到这里了,那就晚上在那等我。”
但林慕知道,这一整个下午,她都在重复两件事,抽烟,以及发呆,她已经许久没有抽烟抽的这么凶猛了。
“酒色”还是那么热闹,林慕一件纯白色的棉袄,下面一条洗白了的牛仔裤,脚下蹬着一双雪地靴,头发理得很短却很顺,露出光洁白净的脖子,看上去清纯动人。一走进“酒色”的时候,就吸引了一票狼友的眼睛。
林慕的朋友远远的就已经在招手了,一看人数也不少,林慕笑的时候露出白兮兮的牙齿,眼睛弯起来。
顾宸锦已经站了起来,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那个笑容清甜的女人,一年不见,她看上去倒是比从前更加的漂亮年轻了,时光就好像倒回了他们认识那年,他们都不过十几岁的时候,那时候的林慕,就喜欢这样子的装扮。
后来,后来林慕和他在一起之后,打扮的越来越妖艳,涂着厚厚的粉底,画着浓重的烟熏妆,嘴巴上是鲜红的口红,看上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