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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放过了我们。”
“嗯”大麻烦不置可否地换了个坐姿。抱着手看看从地上爬起来,重新坐好的神甫和旁边的郑义。说“吃饭。”
郑义提议去最好的“幸福港”摆一桌酒席,向大麻烦赔罪。被大麻烦否决。
大麻烦喜欢吃火锅。吃火锅的时候还一定要喝啤酒。一年四季火锅大旗不倒啤酒长青是大麻烦的写照。
喜欢美食的人都知道。一个城市最可口的食物绝对不会出现在装修豪华的酒楼里的餐桌上。而是在一些深深的巷子里,或者路边的小店中。
一条二人组从来没有来过,不怎么干净的街道。两边全是火锅店和大排档。在大麻烦的带领下三人来到一家火锅店。
吃饭时,二人组频繁给大麻烦敬酒。大麻烦是酒到杯干。二人组多次给大麻烦道歉,希望大麻烦能够放过二人。大麻烦始终不说一句话,只是吃。
吃罢了饭,郑义乖乖结了帐。大麻烦朝二人组一招手带头走了出去。郑义一身名牌休闲装,透露着一丝气宇不凡。神甫西装笔挺又是金发碧眼。路灯下,这样的两个人低头哈腰,毕恭毕敬地跟在一个打着赤膊,衣服搭在肩膀上,篮球裤,人字拖,嘴里还叼着一根牙签,哼着歌的大麻烦身后。
万紫千红夜总会,算不上最好,但在市内的夜总会中也要排在前三。
衣冠不整地大麻烦一路冲进大厅。一个少爷见了大麻烦立刻上来打招呼。“麻烦哥,您来了。照旧吗?”
留下郑义买单,神甫跟着大麻烦到了一个豪包。
“哎呀,麻烦哥,今天来晚了~”刚坐下,一个小姐推开了门。
“阿花,想我了没”大麻烦终于笑了一笑。
“才一天没见,想什么想啊~”
神甫稍稍松了一口气。不仅因为大麻烦终于露出笑容,也因为来到了一个熟悉的场合。神甫知道,在夜总会中都会有一些打手作为保安存在着。虽然一看就知道大麻烦是个打架的好手,但量你再能打,又没有趁手的武器,多来几个人肯定可以拿下大麻烦。只是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