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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人笑着把酒杯摆上吧台然后给他调了一杯血腥玛丽,看在自己也赚了他不少钱的份儿上免费送他一杯好了。“谢谢老板,我现在就需要喝一杯好鼓起勇气干一件大事。”
的确,最近的**虽然表面上并没有什么事发生是平静得很,但是听对面歌厅的老板说已经死了好几个女孩子,而且还都是十七八的花季少女,可是怎么也找不到真凶,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角色,好好地干嘛去害无辜的小姑娘,而且据说凶手一不为财,二不为色,难道是个精神病患者跑出来了?切,我管那么多干什么,又不是我的亲人,反正我又没有人要牵挂。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小混混已经走了,刚刚我一定发了很久的呆,唉!好像是因为越来越老的缘故,最近老是喜欢走神,老板握着小混混放在吧台的空酒杯对着闪烁的灯光再一次陷入沉思,这小子出现的频率还挺奇怪,要么是第一个来的客人,要么就是最后一个来的,反正是隔五天一来,这样持续多久了呢?大概两个月了吧,这样算来是做了我六次的第一位客人外加六次的最近一位客人,这么有规律的客人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就像那个杀人凶手一样,都杀了六个人了。
等等……
这么看来一切但好像又不是巧合,只要是他第一个来“放”的就会出现一桩杀人案,看那小子的眼神好像一直都是恍惚的,难道凶手就是他?今天他又是第一次来的,那就说明现在他要做的大事就是杀人!
单靠推理的话不能确定,老板放下酒杯开始沉思,现在报警的话无凭无证的警察也不会相信自己,不如先跟着他看看他等下到底要去哪里,想想,刚刚他出了门是往那边走的,对,左边,左边的话是通往郊外河边和繁华地带的,凶手肯定不会傻到专门跑到众目睽睽之下去动手,那就一定是郊外河边没跑了。
这条路还真是越走越黑啊,带上手电照明的话一定会被发现的,这样走下去的话也不一定能追上那小子,不如我先回去叫几个人假装是路过再来破坏他的杀人计划好了,嗯,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还是回去吧。
“噗通!”
我擦……谁在路中间放根木头,害我差点儿就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