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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我。
他们的眼神里,有震惊,有不屑,但大多数人,却充斥着深深的恐惧。
确实,整个黑金市约有200万人口,妇女接近其中的一半,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变成那个杀人魔的下一个目标!
可现在,我们却连那家伙是怎么杀人的都没搞明白!
又在现场忙碌了两小时之后,方叔才下令收队回去,每个人都如释重负一般,带着收拾好的东西,走向警车,没有一个人愿意在这个地方多停留一秒钟。
我没有急着离开,跟着警车走了一段路后,就和方叔找了个借口,暂时离开。我准备重返案发现在,看看能不能找到些不一样的东西。
在很多起重大的连环杀人案里,凶手作案之后,都有一定概率,折回案发现场,以增加其心理的满足感。
而且,之前一直徘徊在警戒线外的那几张生面孔,倒是让我十分的在意。
特意在周围绕了几圈,抽了根烟,便顺着另一条道路摸了回去。此时,夜色渐临,这里地处偏僻,周围没有路灯,显得有些黑暗。
隔着老远,就看见那间平房宛若一个噬人的怪物般,立在黑暗里。原本围聚在周围的群众早已散尽,方叔命令下来看守案发现场的警察,也没了踪迹,仅剩下几条警戒线,在夜色里随风飘舞。
周围十分寂寥,几户挨得近的人家早已经关严了房门。出了这么大的事,没有人愿意再接近这处不祥之地。
我摸了上去,悄悄靠了过去,尽量不发出脚步声。
就在这时,隔着那扇窗户,我清楚的看见,黑暗的屋子里面,依稀有着一个人影闪动。
在警校的时光,我多少也练就了一些近身搏斗的本事。就算多年没有实战了,可对上一般人,也有信心能够制服他!
平房里只有一个出口,他已经无路可逃了!我拿出手电,大喝一声,随即将光束照向那家伙的面门。
在黑暗之中,立刻遭到强光的照射,能让对方暂时处于暴盲状态,丧失抵抗力。
“你是谁,为什么来这里!”
本以为能有所斩获,可待我看清对方面容之时,不免大失所望。站在我面前的人,竟然是个浓妆艳抹,穿的极其暴露的女人。
女人并不高,只是踩着高跟鞋,显得身形十分听罢。她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