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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就成了杨秭归肚子里的蛔虫,不免欣喜,看着杨秭归的明眸皓齿突然脸红。
“你真的没事吗?”
杨秭归见戴金玉整张脸通红,血好像要从伤**出。
“你一关心我,什么疼都忘了。”
这话要是放在京城其他公子哥说出来,绝对能讨的杨秭归一顿好打。但戴金玉与他们不同,不止因为他傻,还因为他总是能把轻薄的话说得格外真诚。
“行行行,当我没问。”
“怎么能当你没问呢,我喜欢你”
“你再说一遍!”杨秭归抬手,怒目相对,指着戴金玉。
“我还没说完呢,我是想说,我喜欢你问我。”
“不准说出来!以后都不准在我跟前说‘喜欢’两个字!”
“那如果我想说喜欢怎么办?”
“找两个字代替。”
“什么字可以代替?你告诉我,我想不出来。”
“讨厌!以后你想要说喜欢的时候,你就说你讨厌。明白了吗?”
“明白了,讨厌~”戴金玉嘴巴抿起反复念着“讨厌”。
啊?
杨秭归一脸惊恐打了个哆嗦,真想抽自己个嘴巴。
好在承天门到了。
进了承天门便是京城最热闹地方,集贤坊。每年春天,全国各地的才子壮士便会陆续赶到这里,只为能拔的头筹,参加中秋国典。
杨秭归才没有满腹经纶需要在这里一展才华,她一年中多半时间都泡在这里面的原因是,她看上了里面的人。
南宫珉,十年前人称大治第一美男子。
身高六尺有余,型貌殊立,浓眉慧眼,鼻梁高挺,脸微方,嘴巴薄且直。
十年后的现在,嗯,朱颜微蹉跎,但好在还算瘦,在杨秭归眼里则是更有魅力了。
气度行止,自带不羁风流,儒雅不刻板,狂达性谦和。学富三车,礼贤下士,为人无有不称赞,处事无有不敬服。
另外还有一点令杨秭归格外心动的,那就是南宫珉少时亡妻不再娶的专情。
咚!
咚!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长街上所有的目光都投向了龙门亭,只见南宫珉白衣谦谦,站在龙门亭上,两手换着,敲响了得胜鼓。
他的学生陆以明站在身边接过鼓锤,捧至亭前,起高声向着围观的众人:“谁来接今年野试第一锤?”
野试规则随意,大家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