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最新章节 第6章 考试帝国——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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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31 00:48:33作者:张鸣

《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是由作者张鸣写的一本轻小说,人物真实生动,情节描写细腻,快来阅读吧。《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精彩章节节选:从本质上讲,大一统的官僚帝国是排斥贵族化的。因为它必须保证拥有最多的纳税平民,同时要使得官僚体系的大多数成员是流动性的,而非世袭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央集权国家的实力,才能使得社会精英不断地被吸纳到...

《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 免费试读

从本质上讲,大一统的官僚帝国是排斥贵族化的。因为它必须保证拥有最多的纳税平民,同时要使得官僚体系的大多数成员是流动性的,而非世袭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央集权国家的实力,才能使得社会精英不断地被吸纳到管理阶层来,更重要的是确保帝国的皇帝对管理层的人事权。

所以,只要还维持这种郡县制的君主体制,贵族化发展就不仅要受到其制度内在逻辑的抑制,也会受到制度外壳的限制。门阀政治说到底,只是官僚政治的一种畸变,只要官僚政治的逻辑还存在,迟早会纠正这种畸变。自东汉以来,豪强门阀与皇权之间的争斗,实际上反映的是制度的内在逻辑与贵族化因子的冲突。从某种意义上说,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豪强门阀,是一种不完全形态的贵族。他们虽然可以实现身份地位的世袭化,但却难以恢复西周时大小宗的宗法制度,难以坚持嫡长子继承制。据陈寅恪先生的考订,南朝士族社会不重视嫡子,“不讳庶孽”(参见《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讲演录》,200~201页。)。不坚持嫡长子继承,贵族的地位就不稳定,总是处于内部动荡之中。即使只有几十个望族,如果嫡庶不分的话,国家也不可能保证所有望族子孙都有足够的好位子。更何况,魏晋南北朝的贵族门阀,多数要凭借做官这一途径,才能成就地位。这样势必难以脱离皇权的束缚。有这样的先天不足,在跟官僚帝国体制的斗争中,贵族门阀实际上是难以取得最后胜利的。

北朝的制度基本上是南朝的因袭,门阀政治也不例外。但是,北朝基本上是少数民族统治。虽然这些少数民族多数都存在汉化趋向,但这是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个过程中还有反复,就是说有反汉化甚至胡化的可能出现。所以,北方游牧部落的文化,难免会对北朝政治产生影响,影响到北方士族“辨氏族,明人伦”的努力。同时,北方游牧民族作为统治民族的存在,使得北方士族不可能像南方的那样,占据政府高位,少数民族出身的军事贵族,才是真正的统治者,汉官最多也只是一种补充。虽然北方也有皇帝认可的名门大姓,但更多具有招牌意义。况且,自北魏朝以崔浩为首的士族被杀后,北方士族的地位实际上一直处在下降线上。到了北周时期,北方士族中的名门已经堕落到要靠与低等家族联姻,收取巨额补偿费来牟利的地步了。

从制度演变的角度看,隋唐两朝像是一对扣得很紧的锁链。前一个创制,后一个继承,珠联璧合地完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大的制度转变。在这个时期,大一统的官僚帝制走向了成熟。

隋唐制度转变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实现了官僚体系的考试录用制度,即我们常说的科举制。这个制度是一个利器,削平了士族的残余,保证了官僚群体的不断更新,也保证了国家编户齐民的稳定。从此以后,不管形势有多大变化,土地兼并有多剧烈,国家的主要纳税对象自耕农都能保持在总人口的半数以上。社会的等级制也被适当地限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且围绕着现任官员的官阶伸展自己的梯子,最大限度地限制了世袭化的趋向。

第一节隋朝的创制

北魏自孝文帝大规模汉化之后,统治阶层中不愿意汉化的鲜卑军事贵族,出现了强烈的反弹,最后北魏分裂,形成东西两部分。西部统治者宇文氏建立北周政权,最终统一了北方。宇文氏的成功在于,既保持了鲜卑人的战斗力,比照鲜卑人原来兵牧合一的军事组织,建立府兵制,同时力求保持鲜卑的简朴作风,甚至恢复原来鲜卑人的鲜卑姓,强令进入军队的汉人改鲜卑姓,呈现出鲜卑化的迹象。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模仿西周官制进行改革,恢复六官制,力求制造直接承袭华夏正统的印象。而且,经过改造的府兵制,逐渐剥夺了各府将军的掌兵权,将府兵直接置于皇帝控制之下。就这样,在汉化与鲜卑化之间走钢丝的宇文氏获得了成功。但是,走钢丝维持不偏不倚相当困难,周武帝以后,继承者滑向了鲜卑化的一边,结果激起了已经势力很大的汉人普遍的不满。身为外戚和勋臣的杨坚,乘机代周而立,建立了隋朝。

隋朝的开创者对于制度建设从建国伊始,就表现出空前热情,显示出新朝气象。

首先,恢复并且健全了三省六部的中央机构,确立了中书省(时称内史省)草诏、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的三权分立制衡机制。尚书省各部分工也进一步明确和固定。经过一个不长时间的过渡,形成了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和工部的六部行政部门,每部下辖四个司,六部共二十四司。各部所辖的司,均跟本部事务相关,形成一个整体。隋朝在那个时代,应该是世界上分工最明晰的政府。后来的唐朝,只是将民部的名称改为户部,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变化。三省六部进一步确立之后,原属九卿范围的各个监寺的地位继续下降,沦为可有可无的辅助性机关。这样的六部与监寺格局,奠定了此后官僚制帝国的基本行政架构。这种架构一直延续到了清朝末年,才被从西方引进的新式现代政府体制所取代。

其次,隋朝整理了魏晋以来混乱的地方区划,废除了所有的侨立州郡,将州、郡、县三级改为州县两级。改革后的州比秦汉时的郡还要小,进一步削弱了地方势力,以便于中央管理,但也使得地方区划过小,难以形成自主性。

其三,隋朝开创了科举制,这是官僚体制的最大转变之一。隋文帝杨坚虽然废除了九品中正制,但却回到了汉代地方推举的老路上,这实际上已经行不通。隋炀帝杨广,虽然被正史讥为空前的昏君和暴君,但在制度创新上,却有独到之处。正是他开创了考试取士的新制度。隋炀帝登基不久,就下令十科举人,其中就有“文才秀美”一科,而且是最为隋炀帝所看好的。随后十科减为四科,还是有“文才秀美”科,即进士科,进士科的取士,以考策论为主,考试在中央政府举行。汉代实行察举制的时候,也有考试,但是取舍主要依靠地方推荐,考试只是辅助手段(实际上,就是九品中正制下,世族子弟为官者也要多少显示一点文才才行),而科举制虽然也要靠地方推荐,但考试却是取舍的主要手段。从此,中国选举制度开辟了以考试作为人才取舍主要标志的科举时代。当然,南朝末年整个士林雅好文章辞赋,蔚成风气,影响到北方。上流社会以文采相尚,也对以文选人的选举制度的产生有促进作用。隋炀帝本人也具有相当的文才。据说,他曾经夸口说,就是跟士大夫们比文才,他也应该做皇帝的。有几个比他诗做得好的大臣,都被他借故杀掉了。这虽然表现了他的残忍,但也说明他的确非常重视文才。这也为后来整个社会重视诗歌、重视进士科的风气开了头。

隋炀帝爱做诗文,但有人超过他,就感觉不快。司隶薛道衡有佳句过之,遂寻事杀之。薛死后,炀帝还恨恨地说,看你还能作“空梁落燕泥”不?隋炀帝一次作《燕行歌》,令诸文士和之,著作郎王胄之作与炀帝不相上下,由此被嫉恨,王胄居然因此丢了命。王被害之后,炀帝也恨恨地说:“庭草无人随意绿”这样的诗句你还能写吗?(刘餗:《隋唐嘉话》上)

其四,隋朝完善了府兵制,建立健全了掌管与训练府兵的折冲府。在中央一级设置十二卫分管兵府,使寓兵于农的府兵体制更加制度化。

其五,隋朝整顿了长期以来混乱的律法。本着从轻的原则,删繁就简,制定《开皇律》,共有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2卷。这部法律废除了车裂等酷刑,而且将死刑终审权收回中央,死囚须经大理寺复核才能执行。后来影响很大的唐代《贞观律》、《永徽律》,实际上都是《开皇律》的修订。其法律精神一直延续到清代。

最后,隋朝还开始着手重建礼制,清除北方少数民族统治的痕迹,比如恢复汉姓,恢复汉族文化习俗。其中,最重要的是恢复礼制。实际上,北方少数民族政权除了极个别以外,大多都有自己的礼仪规矩,但是隋朝以继承汉人正统自居,故而强调要恢复周礼。但实际上,据陈寅恪先生研究,隋朝甚至后来的唐朝所实行的,不过是南朝礼仪和北齐礼仪的复合体。

隋朝虽然完成了大多数制度的创制工作,但是,由于隋炀帝这个精力过于旺盛、却又少不更事的年轻皇帝的缘故,结果像秦朝一样,二世而亡。显然,作为一个以农业为经济基础的国度,尽管幅员广阔,国力强盛,但如果一味地大兴工程,盲目地对外开战,还是很快就会耗尽国力的。好在继起的唐朝几乎完全继承了杨家开创的制度遗产,并使之发扬光大,在政策上又刻意避免了前朝之失,结果成就了历史上的盛世。

第二节三省六部和集体宰相体制

唐朝统治者是眼看着强大的隋朝,怎么样突然雪崩式倒塌的。而李家父子能够取而代之,虽然凭的是马上功夫,不是像前朝那样,“夺江山于孤儿寡母之手”,但主要还是隋朝政治的失策,才给了他们机会。一般来讲,后一个朝代往往注意汲取前朝教训,唐朝统治者当然清楚,自己的成功实际上建立在隋朝的失误上。他们理智地意识到前朝的失误多在政策层面,而制度建构却是应该肯定的。唐朝统治者是汉化的少数民族,跟杨氏家族这种带有胡人血统的汉人一样,同是北周的军事贵族出身。在统治大思路上,他们实际上是心有戚戚焉。

从隋朝起,三省长官就已经是正式的宰相,但是,有时候也让其他官员参与进来,给他们以“知政事”的名义,因此也被视为宰相。唐代进一步完善了三省宰相制度,而且为了防止各机构之间的扯皮,实行了宰相集中议事制。三省长官和其他参与决策的官员,集中到门下省开会,开会的地点被称为政事堂。日常所有政务,都集中讨论,将讨论的结果送交皇帝裁决即可。时间一长,政事堂成为一个高于三省的决策机构,三省长官实际上脱离了本部门,专一负责全国政务的处理。于是,三省的副职左右仆射,成为三省的实际负责人。后来皇帝干脆不设三省正职,以副职替代,让副职进入政事堂,于是宰相的官阶降低了,更便于皇帝的控制。

在唐太宗末年,由于担任中书省长官的人多年受到皇帝信任,所以中书省的地位日见提高,于是政事堂移至中书省。除了中书省长官以外,其他两省的长官不一定是当然的宰相。无论担任何职,只要头衔上加上“中书门下平章事”或者“中书门下三品”,就是宰相。武则天专权以后,宰相之中出现了秉笔宰相,成为事实上的首相。由于政事堂成了最高决策机关,所以,必须有属员参与办事,但是,它又不是制度规定设置的机关,于是就从中书省抽调中书舍人,来政事堂办事,实际的政令执笔者,就是这些舍人。由于跟最高权力中心如此接近,于是中书舍人成为具有实权的官职。

有唐一代,宰相会议是全国政务的核心。会议一日停顿,则国家政务一日不行,所以,宰相会议必须每天都开,而皇帝倒不必每日上朝。唐代政治跟西汉一样,实际上可以说是一种君逸臣劳的模式。

政事堂每日所议之事,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种:一是日常事务,即每天的例行公事。这种事情均由宰相自己处理。凡事讨论决定即可,最后形成一个书面的意见,报皇帝例行批准,一般皇帝都是扫一眼就批。这个手续属于走过场。二是宰相所认定的军国大事,最好是在皇帝没有意识到之前先行讨论,拿出意见。在唐代的全盛时期,绝大多数政务都是由宰相会议首先提出,讨论而后提出成型意见,最后才交皇帝核准。三是皇帝所认为很重要、而又为宰相们所遗漏的事务,由皇帝特意提交政事堂讨论。比如,武后时期,一次武后要宰相们讨论来俊臣等人停妻再娶的事情。当然,即使是这样的事情,如果皇帝要求讨论,宰相们也得议论一番。四是某些官员通过某种渠道,绕开政事堂,直接将奏折递到皇帝手里,或者某些下面奏折上的意见,宰相们认为不需要处理,但皇帝有别的意见的时候,皇帝会将这些奏折交下来令宰相们讨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凡是后两种情况,宰相们如果认为不妥,可以跟皇帝唱反调,驳回皇帝的要求。当然,皇帝如果顽固坚持自己的意见,可以交宰相们再议,直至将某些人撤掉,换上听话的人来讨论。显然,后一种处置,往往会导致政坛波澜,一般不会轻易动作。

政事堂按例供应酒席,极其精美。有一次宰相们认为饮食过于奢费,欲上报皇帝请减其料。侍中张文瓘(门下省长官,宰相之一)说,皇帝设此酒席,本是重视政事堂为行政中枢,礼遇我们这些身居高位者,把我们当贤才看,才这样做的。如果诸位自己不称职,那么可以自请辞职让贤,没有必要减公膳,以换取虚名。国家看重我们的,不在于此,而宰相能不能办好国家大事。如果能办好事,这点酒席并不算奢费。(刘肃:《大唐新语》卷7)

但是,如果宰相总是跟皇帝顶牛,而这个皇帝又有点脾气的话,那么宰相往往是要被罢免的。如果有些宰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很可能一味顺从皇帝,做一个模棱宰相,完全按皇帝的意思办事。不过,在政治还清平的情况下,这样的宰相往往会受到朝臣攻击,甚至可能到后来皇帝也会不喜欢他。因为皇帝也不可能事事自己拿主意,肯定有大批事务他没主意或者不想拿主意。

第三节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隋唐制度变革的关键,也是隋唐制度的标识。从此,中国的官僚制走上了通过考试补充人员的道路。这在世界政治文明史上,无疑是一个创举,一个过分超前的制度因素。正是这一因素,确保了中国传统官僚型帝制的个性。科举制是隋炀帝的创造,隋炀帝虽然在中国历史上名声很不好,是出了名的暴君,但在制度建设方面,还是颇有建树的。以考试取士就是他的一大创造。

1.科举制度的科目

隋唐科举科目先后有变化。隋朝四科取士,进士科为主。到了唐代,科举考试日趋完善,其设置过的科目前后不下几十种,不过,常设的科目不过数种,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算、明书、明史等。此外,还有特殊时期设置的开元礼科、道举等。这些科目的设置,既反映了某种时代的“习好”,也反映了那时政府对各方面专业人才的需求。

不过,科举虽然科目设置比较多,其中除了秀才科由于期望过高,考试过于严格,取人太少,唐初就被停止以外,实际上只有明经和进士两科最为常见,其他的科目大多处于萎缩状态。这是因为在那个时代,整个社会以农为主,政府一般又不参与经济管理,政府事务对专门化的要求不高,只要综合素质好,具有相当智慧,就足以应付政务,在仕途上也往往就混得比较好,反之,那些对某一专业特别擅长的人,却往往长期沉积在类似刀笔吏的位置上,得不到发展。

(1)明经科。

明经科顾名思义,就是考儒家经典的科目。唐代将儒家经典分成三类,一类为大经,有《礼记》和《左传》;一类为中经,包括《诗》、《周礼》和《仪礼》;一类为小经,《易》、《尚书》、《公羊》、《殼梁》属之。其中《论语》和《孝经》是所有应试者必须充分了解的常识性儒学知识,是必考的内容。

考试的方式分为帖经和墨义两个程序。先考帖经,即将一段经文贴上一句,让你将之填上,类似于我们今天的“填空”。一般贴十条,能填上六条为及格——中上,七条为上下,八条为上中,十条满分——上上。然后考墨义,类似于默写。也是考十条,等级分类与帖经同。最后考策论,即对时务的议论看法。考试按成绩分四等录取,分别授予从八品到九品的官阶。

策论是每个科目都必考的,往往形成一定的套路,几科下来,大家都知道了,几乎没有人不会考,也没有人通不过。而帖经与墨义则是看考生对儒家经典的熟悉程度。相对来说,这还是比较容易的,考生只要将有数的经典背熟就行了,不仅考试容易,录取的比率也比较高,每年大约有10%~20%的录取率。

明经科的存在与发达,表明了王朝正统意识形态对儒家伦理的依赖。汉代的察举制通过举荐和考试两道关口来贯彻这种意识形态。经过玄学和佛教的冲击,国家的儒气有所减淡。隋唐统一,传统意识形态开始恢复。统治者显然明白,儒家伦理对稳固统治的作用是无法取代的。事实上,不仅明经科主要考儒家经典,就是每科必考的策论,也充斥了儒家气息的说教。当然,由于唐朝的李家皇帝,冒充传说是道家经典《道德经》的作者李耳的后裔,所以对道家、甚至道教情有独钟。在某些特殊场合,甚至一度将明经科的考试内容改为《道德经》,唐玄宗还开过道举。但是,从总体上看,考试内容上儒家伦理的统帅地位并没有动摇。当然,明经科的发达,还跟它的考试内容相对容易有密切的关系,一种既合乎正统道义,又方便过关的人事考试,注定是有生命力的。

(2)进士科。

进士科是从隋朝以来最受重视的科目。其来源据说是《礼记,王制》。《礼记》很多篇章是后世儒者对理想制度的描述,“进士”估计也不例外。从隋朝到唐初,此科主要考策论,以文辞华美为胜。后来增加帖经和杂文,帖经只是加了一点儒家经典的内容,而所谓的杂文,则是指带有讽喻性的带韵美文。中唐以后杂文改为律诗(五言排律六韵十二句),更增加了考试的难度和挑战性。进士科考试相比明经来,要难得多,录取的比率也低得多,每科不过1%~2%的录取率。所以俗语有“五十少进士,三十老明经”之说,说的是五十岁能考中进士并不算晚,而三十岁考取明经已经算老的了。

虽然进士难考,但终唐之世,士之有为者,大多趋之若鹜。屡败屡战者有之,前赴后继者(父子相继)亦有之。关键是这种考诗赋的考试,能考出人的文字修养和文学才能来。一旦考中,则为人所推崇。律诗,尤其是排律,是对文识意境、文学修养、诗歌音韵以及文字技巧都要求比较高的一种诗歌形式。好的律诗,不仅意境悠远,文辞清美,而且读来抑扬顿挫,余音绕梁。从某种意义上说,要想做好诗,不仅要有精深的功夫,而且必须有点天才才行。由于进士考试的带动,整个士林,乃至整个社会都对诗歌重视起来,朝野流行律诗,连酒楼妓馆,也传唱不绝。这种社会风气,反过来又影响到科举考试,以至于后来的进士科,完全依律诗做的好坏取人,其他的因素都不考虑了。

进士难考,考取后也是安排做八九品的小官,但以后的发展却比明经快得多。唐朝的宰相,进士出身的人往往要占一半以上,其他的名臣和名人,也往往是进士出身。科举制越是发展,出身寒门的知识分子通过进士出身的就越多。从某种意义上讲,进士科才是真正打破门阀世族的利器。

进士与明经是经常举行的科目中,最常见的两个,都属于“常科”。除此之外,还有皇帝为某种特殊目的特意安排的科目,被称为“制科”。不过,制科出身不为人看重,而且也不经常举行,所以不再叙述了。

以上讲的是文科考试,属于科举考试的主要部分。但唐朝自武则天开始,还开科武举。武举由兵部主持,既考骑射功夫,也考武艺和负重能力。考试合格者,成为武职官员。据说中唐名将郭子仪,就是武举出身。武举考试中试率也相当低,也是l%-2%,非有一身硬功夫,不能过关。

2.科举取士的过程

科举考试往往跟学校的学习过程有密切关系。参加考试的考生,往往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即在地方和中央官办学校中学习的学生。只要在学校考试合格,就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中央的“省试”。二是“乡贡”,即没有在官学就读的知识分子。只要想考试,也可以通过所在州县报名参加。不过要先通过县和州的两级初试,合格后,再到京师参加省试。

从理论上讲,除了工商子弟、犯过法的人以及小吏之子,都可以参加考试。但是,有资格、有能力进官学,尤其是中央一级学校学习的人,往往要占很大便宜。不仅可以免去多次考试的麻烦,而且可以直接接触到达官贵人、诗家名流,受最好的教育和指点,领略最新的诗风,在考试中大占便宜。

省试(因是尚书省主持故称)开始由吏部主持,后来改为礼部副长官主持。礼部因此而设贡院,考试、判卷均在贡院举行。因此,主持考试者又被称为“知贡举”,一般都由当时最有文名、持重老成者担任。考试每年春天在礼部的贡院举行,时间以一日为限。考生须准备一天的饭食和饮水,以及文房用具。时间一到,还可以点上三支蜡烛,等这三支蜡烛燃尽,若考生还不完稿,那就只能抢卷了。对于录取的考生来说,主考官是他们的座师,而判卷的考官则被称为房师,往往备受礼遇。到了后来,科举中人所谓的老师,就是指录取他们的房师和座师,而真正授业的老师,反而被忽略了。礼部考试通过,考生就获得了出身,即进士资格,但要想做官,还得参加吏部考试。

吏部考试相对容易一点,但带有很强主观性。其内容为:书、判、身、言。所谓书,就是指书法,字写得不好的人,不能通过考试;所谓判,即指官方文书的草拟;所谓身,指身材和相貌,长得有缺陷和过于其貌不扬的人也很难通过。据说,有个叫方于的人因缺唇,连续十次都通不过。所谓言,是看考生言辞是否流利。事实上,吏部考试往往考的不是才能,经常会有一些相貌欠佳或者言辞不利的人被淘汰。据说韩愈就连过了三次才勉强过关。

唐玄宗时,杨国忠因杨贵妃的裙带关系当上了宰相,权倾朝野,经常拿朝政开玩笑。据说他曾经亲自主持吏部选举,把考试当儿戏,看见身材矮小的就派去做道州参军,因为道州人矮子多,见到大胡子就派去做湖州文学,以湖噱胡。(王谠:《唐语林校证》卷5)

3.唐朝科举考试的隐性制度因素

通过考试取士,能否将真正的人才取进来,对于这个制度的操作者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隋朝二世而亡,真正实行科举制度的实际上是唐人。为了保障制度的充分有效,唐朝上下都花了不少心思,想了很多办法。其中有一些实际上属于制度以外的东西,但人们一直这样做,借以弥补制度的不足,所以被称为隐性制度的因素。

取士质量,是考试制度成败的关键。骆宾王起草《讨武璺檄》,文采飞扬,被骂的武则天听了后,认为将这样的人才流失(没有取来),是宰相之过,实际上是科考之过。显然,录取质量的好坏,关键在于考官的眼力。唐朝重视诗赋,可是,历来对诗的判断都是很难的,不仅有主观好恶的问题,还有考生临场发挥的问题,完全有可能,一个公认的才子,到了考场却考得一塌糊涂。所以,唐朝的进士考试一般是不糊名的,卷子是谁的,完全清清楚楚,录取时不仅允许参考考生的“平时成绩”,而且考官还要经常跟名流保持接触,以了解诗坛的新动向,听取已经成名诗人对举子的意见。

每年考期之前,考生们就从各地赶到京师,先将自己平时的诗作投向有文名的达官贵人,也有直接投给考官或者礼部的。投给考官和礼部的叫“公卷”,投给名人巨卿的叫“行卷”。一般来讲,通过名流向考官推荐,效果更好些,所以,“行卷”更为流行。在那个时代,所有名流都很乐意做伯乐。如果发现了真的才子,往往都会不遗余力地帮忙推荐。韩愈就大力推荐过李贺,有些人认为李贺要避父亲的名讳,不能参加进士考试,韩愈还为此做文章辩驳。还有的时候,某些人诗名特盛,用不着行卷,还未考试,实际上大家已经认定他是状元了。不仅考官以为如此,考生也有同感。比如王维是公认的才子,考前就被定为第一名,结果也就是第一。

大诗人白居易曾行卷到了当时著名诗人顾况门下,顾见白居易的名字,便开玩笑说,“长安米贵,君何居易?”后来,读到白的诗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时,不禁击节叫好,说:“有才如此,居亦不难。”

李贺把自己的诗作送给韩愈看,正赶上韩愈送客回来,非常疲倦。门人把李贺的诗作呈上,他已经准备就寝了,一边解带一边看,当读到“雁门太守行”、“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之句,来不及系上衣带,连忙下床将李贺接了进来。后来,因李贺父亲的名字中有一个“晋”字,跟进士的“进”谐音,还是没能参加进士考试。

这种行卷的规矩,必须建立在士林道德水准比较高,考官和有力量推荐的人都能出于公心的前提上,否则,就会流为贿赂和舞弊。有唐一代,人们对于科举非常看重,无不将之视为关系王朝命运前途的头等要事。别的事情可以马虎一点,掺点私心,但在这个问题上,绝不敢乱来,否则不仅当时弹章交集,而且还会遗臭万年。甚至连皇帝推荐的人,如果不够格的话,也不能随意录取。此外,由于唐朝诗风大盛,考官和推荐者也是诗人,他们对自己诗名的看重,不亚于生命。如果胡乱荐人和取人,那么对他们自己在诗坛的名声也是一个伤害。所以,在唐朝绝大多数时期,科举考试都是公正的,虽然也因为各种原因遗漏了一些人才,比如李白与杜甫都没有中进士,但大多数出名的诗人还都是进士出身,大多数的贤臣能吏,也是从进士科里冒上来的。

玄宗朝,有王如泚者,其岳父为玄宗方伎供奉,深得皇帝喜爱。是年王如沘应试,其岳父求玄宗让女婿及第,玄宗答应了,于是告诉礼部本科考试让王如洸及第。礼部负责考试的侍郎(知贡举)将此事告知执政的宰相们。宰相问侍郎,王如沘文章如何?能够及第标准吗?侍郎答道:介于及第落第之间。宰相于是说,若是如此,就不应该让他及第。明经、进士考试,是国家取才大典,若单凭皇帝一句话,就可以轻易把功名与人,那么以后将怎么取才?随后,宰相即将此事告知皇帝,取消了成命。而这边,王如沘以为已经得到了皇帝允准,在家中大宴宾朋,忽然听说原议取消,大为丧气。(王谠:《唐语林校证》卷1)

4.科举与学校

隋唐的学校开始跟汉代不太一样,儒学的学习虽然占了主要方面,但属于应用学科的学校也不少。既有学医卜星相的,也有习律、习算和习字的。各种专业学校不仅中央有,地方也有。这表明,经过玄学的变异,佛学的冲击,更重要的是社会的发展,以及世界的交流与文化引进,使得汉代经学笼盖一切知识的局面被破坏了,价值追求有多元的迹象。人们需要各种各样的知识,而且多样的知识也有进一步系统化、专业化的可能。

隋唐时期的学校可以分为中央的和地方的,也可以分为儒学的和技术、杂学的。大体情况是这样的:在京师,由中央政府(国子监)出面办的儒学学校,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的是国子学,招收皇族嫡系子孙和三品以上大员的子弟。第二等级是太学,招收五品以上官员的子弟。第三等级是四门学,招收七品以上官员和有散爵者的子弟。有时兼收庶人子弟中的优秀者。除此之外,还有贵族学校,如门下省所属的弘文馆,额员30人,只招皇族嫡系子孙以及皇后、太后嫡亲子孙,以及宰相之子。还有东宫所属的崇文馆,额员20人,招生对象与弘文馆同。这种学校师资好、待遇好,有时连公主的儿子都进不去。

京师的第二类学校是属于技术性的,有律学、算学和书学,分别以学习法律、算学和书法为主。

京师的第三类学校属于杂学类的,主要有太医院的医学、太常寺的卜学和太仆寺的兽医学、司天台所属的司天台学(天文历法)等等。

地方在州县两级均设有儒学性的官办学校,是为主流,但有些地方也办医学学校,专为培养地方医生之用。

显然,这种学校的分布,虽然依然是以儒学的学习为主,但各种技术和杂学,也有一席之地。不至于让所有人都拥挤到一条狭窄的官僚小路上去,可以使社会需要的各种学科进一步专门化。可是,随着科举制度的推行,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在前现代社会,做官毕竟是一个最稳定、收益最好,同时获得社会荣耀最多的职业,所以,学习以文科知识为主,有利于科举考试、尤其是进士考试的学校,随着科举制的实行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人们都纷纷涌向这些学校,使得这类学校无论从场地、师资和经费上都可以得到最优的配置,学校不断上台阶。而相形之下,那些技术和杂学类的学校则一天天地萎缩。最终,中国失去了在一个最好时机实现学科专门化的可能。

5.唐代科举制度的评价

在整个科举制度的历史上,唐代的科举效果是最好的。在考试内容上,最重要的进士科以诗赋取士,实际上是将录取的重心落到了“才”而不是“德”上,从而使得官僚体系得到了源源不断的人才补充,将全国的精英吸到了国家的管理网络中。不仅使官僚制获得了较高的管理效率,而且最大限度地消弭了士大夫离心离德的可能。正如传说是唐太宗李世民所说的话那样,“天下英雄尽人我彀中”。

当然,推行科举制的结果,对于官僚制帝国来说,最大的好处是削平了大门槛,扫荡了自东汉以来门阀世族的势力。虽然隋朝统一以后,世族已经处于衰落,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门阀政治依然阴魂不散,对于这种导致君权式微的政治社会状况,皇帝自然不能容忍。自隋朝以来,皇帝就一直在处心积虑地削弱世族残余势力,尽量打破人们过去的门第观念。但是,到了唐太宗的时候,高士廉等修《氏族志》,依然按从前的规矩,将北方的所谓第一大族的崔氏列为第一。受了皇帝的申斥,才将皇族排在第一,但仍然抵制唐太宗的意思,不按现任官僚的地位来排列氏族。可是,科举实行多年以后,旧世族势力逐渐地不削而自削,一步步退出历史舞台了。无论什么人,只要不是法律规定不能科考的贱民,只要读过书,有相应才华和才能,就有可能通过考试进入仕途。虽然旧世族还有些残存的文化优势,但随着唐代文体形式的转变,文风的转移,六朝华丽的文风不再受欣赏,骈文和大赋也不再有市场,而且进士考试说是诗赋并考,但实际重视的只是新兴的诗体排律,旧士族的文化优势也就逐渐消失。当然,唐代的政策其实是对现任官僚实行优待的,中央国子监系统最好的学校,都只对中高级官员和皇族开放。但是,由于诗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教出来的,学校的好坏对于一个人的诗才的影响并不太大,所以,科考并没有因此而向官宦和皇族子弟敞开大门。从那以后,历朝历代,从科举考试出息的人中,寒族子弟占了绝大比例,而王孙贵族则没有多少份额。唐代以后,即使是父祖都为官的人,往往也将家族的传统定位在读书上,强调子孙必须从科举上出息,在考试上见功夫。所以,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自宋代开始,中国就没有了高门槛——世族。

科举制的推行,还在客观上改变了社会文化面貌。唐朝诗歌的兴盛,显然与进士考试考诗赋有着很大关系。唐诗繁盛,创造了中国文化的又一个高峰,以至于后人再也无法在诗上超越唐人。由于唐朝是当时世界头号帝国,其文化影响了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周边地区,所以唐诗也传播到了世界,甚至成为周边国家喜爱的文化形式。日本和新罗的精英甚至来到中国留学,参加中国的科举考试,越南和新罗还模仿唐朝实行了科举制度。

科举对中国文化的改造,还体现在乡村社会的文化结构上。随着科举推行,原来统治乡村世界的精英发生了变化,从原来对门第的看重,过渡到对文化的看重。一个人无论门第高低,拥有相应的文化底蕴才有受人尊敬的资本。由于机会对更多的人开放,人们对知识和文化的需求也逐渐旺盛起来。乐意读书的人越来越多,读书人学诗的也越来越多,印刷术从此普及,书变成了一种商品。不仅男人能诗,女子也能诗,有些能诗的名妓甚至让科考的佼佼者惭愧。好诗随着人们的传诵,歌儿舞伎的吟唱,很快就传遍全国。能诗的人,即使没有官位,在乡村世界也能得到尊重。

更重要的是,科举使得乡村的文化教育围绕着它来运行,从而使中国文化烙上了官文化的烙印。一个与国家政权密切相连的阶梯,从乡村一直连到庙堂,使国家对乡村的控制得到了文化网络上的支持。

科举制也对官场风尚的变化有某种影响。知贡举的考官,往往通过考试,与所录取的考生结成师生关系。而同年被录取的人,则形成了“同年”关系,进士们往往非常看重自己的房师座师,视之为知遇者。而同年也是一种非常强固的纽带,在官场上,这些人往往凭借这种关系,形成网络,相互攀缘,人称“朋党”。虽然皇帝一般对此都持否定态度,但是,这种由科举产生的朋党关系,在官僚帝国里是不可避免的。在一个农业的传统国度里,人们脱离了农村之后,往往要依托某种类宗族乡土组织,才有可能更好地开展活动。科举正好给了进入仕途的人们一个非常合适的机会和凭借。

当然,科举制的推行,对历史的发展,也带来很大负面效应。首先,它使得学校体系从此以后就和选官制度牢牢地捆绑在了一起,学校成了科举的附庸;这种状况,使得从隋唐已经开始的学科分化和技术学习专门化、系统化的趋向被遏制。知识学习被限制在文字、文字书写、文学和道德讲求上。其他专业知识则退回到了师傅私相传承的作坊阶段。使中国本来就该发展起来的科学技术,受到了影响,以至于长期无法进化。其次,科举虽然强化了官僚制,但也使得人才都被行政体系吸走,影响了社会整体发展。其三,科举制虽然推动了人们向学,但也极大地催生了官本位文化的生长。整个社会的运行,都围绕着官僚体制打转,这对于中国社会以后的发展影响甚巨,以至于今天仍旧余波未平。

第四节唐代的官吏任用考核制度

唐代已进入官僚制的成熟期,伴随着科举制的形成,官员的任用考核制度也日趋成型,各项程序和各种技术指标日趋完备,为后世奠定了基础。

1.官员的任用和任用方式

唐代官员的任用方式有这样几种,一是试,即试用。二是守,汉代的守为试用,唐代为实际任用。三是知,即权知某官的意思,系由皇帝亲自下令委任的某些职务,往往是以他官兼任某职,但所知之职往往变成了真正负责的官职。四是行,品级高的官员,担任与品级不相应的低品级官职谓之行。五为带,即以本官品之外,兼带其他官品。六为兼,即兼任。七为领,与兼带类似。八为摄,即暂时摄理。九为同,即等同于某官,有在本官品之上,再赏赐一级的意思。十为判,即非该官职者,但做该官职之事。十一为权,权知暂代的意思。此外,还有检校,原指代理,后为地方官加中央衔的意思。充,指特别派遣充任的意思。勾当,特派兼任的意思。斜封,指没有经过宰相政事堂,不经正式任命,由皇帝私下委派的官。严格来讲,斜封是不合法的。

武则天时,出于打击反武势力的需要,酷吏当政,鼓励告密,官员缺额甚多,于是大肆斜封。进士、明经落选者,并乡村蒙学教书先生大批被封以官职。中宗复辟,斜封得官者凡二百余,有从屠户商贩而骤得高位者。

隋唐时期官员的任用都要由吏部发给任命状,即所谓“告身”。这种制度源于南北朝中后期,到了隋唐开始定型。告身例由中书舍人起草,在专门的纸或绢帛之上填写好,然后盖上吏部的专用大印(武职则用兵部印),发给被任用的官员,作为上任的凭证。唐朝中叶以后,任用制度开始腐败,吏部往往有大量空白告身,随时填写人名,以备卖官之需。

跟汉朝不同,唐代所有官员的任用,权限均在中央,地方的杂佐官也由科举出身,然后由吏部任命。唐代地方官的任期,州刺史和县令三年一迁,杂佐官四年一迁,中央官四年一迁。

隋唐时期,官阶分为九品,每品有从正之分,自四品以下,每品的从正两个等级,又分上下阶。这样从一品到九品,共有30个等级。九品之外的吏,也有官品,九品之内为流内,九品之外为流外,流外有流外勋品。从二品到九品共八等,之外还有视流外勋品,也有八等。官品是官员的品级,官职是官员实际担当的职务,某官职一般规定有相应的品级,但并不一定非得完全相当,高品担任低职,低品担任高职的都有。就是说,官品相当于你的级别,而官职才是你的实际职务。

有一位县里的小官,听说有位老婆婆会用琵琶给人算命,于是前去问自己的官运。老婆婆弹了几下琵琶说,这个官人真是富贵命,今年得一品,明年得二品,后年得三品,更后年得四品。小官说,阿婆错了,品少者官高,品多者官小。婆婆说,那我改一改:你今年减一品,明年减二品,后年减三品,更后年减四品,更得五六年总没品。(张鹜:《朝野佥载》卷3)

2.官员的考核

隋唐时期的官员考核,已经进入标准化、程序化的轨道。

(1)考核机构。

隋唐官员考核机关是尚书省的吏部,由吏部尚书和侍郎亲自掌握,具体负责的单位是吏部的考功司。考功司不仅负责中央各个部门和地方长官的考核,还负责汇总检查全国的考核情况,将考核资料存档,以备官员升迁时参考。中央各个部门和地方衙门内属员的考核,由部门和地方长官与衙门中专门负责考核的官员主持进行。中央高级官员的考核,则由监察机关和皇帝亲自掌握。

(2)考核标准。

唐朝官员的考核标准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德行标准,所谓“四善”:一为德义有闻,二为清慎明著,三为公平可称,四为恪勤匪懈。即品德好讲仁义,为官清正,断案公正和勤于政事。还有一类是为官的业务标准,所谓的“二十七最”,即二十七类官职的业务业绩之最。从谏议、选举、考核、礼制、司法、军事到地方行政、学校、税收、仓储,甚至医卜星相都包括在内。当然,对于具体官员来说,其实只有一项适合于他,所以,做到“一最”,就是业务上的最高评价了。

除了以上的“四善”和“二十七最”之外,对于地方官,还有一些具体业绩考核指标,比如在任期间所辖地方增加了户口和耕地,则考核的时候加分进等,反之则减分降等。

(3)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大考和小考,小考每年一次,大考三至四年进行一次。大考综合几年的小考情况,定出官员的等级。一般来说,唐代考核官员的时候,将“四善”和“二十七最”的标准综合起来,将官员分为九等:“一最四善为上上,一最三善为上中,一最二善为上下,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粗理,善最不闻为中下,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谄诈,贪浊有状为下下。”(《新唐书》卷46《百官志》)在具体操作上,各个衙门对官员进行考核的时候,先由被考核者自己写出“自我鉴定”,当时叫“当年功过行能”,然后由部门负责考核的官员,根据被考核者的表现和他的自我鉴定,写出考状(单位鉴定),由部门长官当众宣读,大家再进行评议。各部门长官,由上级长官考核,中央各部和州刺史则由吏部进行考核。

贞观年间,桂阳县令阮嵩怕老婆。一日在官厅会客,招女奴伴歌,他的老婆闻后披发跣足闯了进来,进门就拔刀相向,吓得大家作鸟兽散,阮嵩钻进床下久久不敢出来。后来考核,刺史做考词曰:妇强夫弱,内刚外柔。一妻不能止,百姓如何整肃?妻既礼教不修,夫又精神何在?考下。(张莺:《朝野佥载》卷4)

凡是考核被评为中上以上等级的,每进一等,加禄一季;考核为中中,不加不减;凡考核为中下等的,每降一等,减禄一季,考下下者解职。考核成绩在吏部备案,以后的升迁降黜,都以此为凭据。

卢承庆为吏部尚书,主官吏考核。有一官督运漕粮,遇到大风而损失殆尽。卢为之考评道:“监运损粮,考中下。”然而这个官员听了以后毫不动容,一句话申辩的话都不讲。卢很佩服他的态度,遂改注曰:“非力所及,考中中。”那人听了以后,仍然无动于衷,了无喜色。结果卢又将评语改为“宠辱不惊,考中上。”(刘肃:《大唐新语》卷7)

第五节隋唐时期的监察体系

隋唐的监察体系,跟前代略有不同。在原来负责监察中央和地方官的两套机构之上,又设置了一个总领协调的机构,形成了三套班底。东汉以来,原来御史台的负责人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御史中丞变成了御史台真正的主持者。进入隋朝之后,将御史中丞改为御史大夫,主持御史台,另置治书侍御史2人为副。唐朝则改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恢复了西汉体制。

御史台下设三院,一为殿院,设殿中侍御史,隋朝12人,唐朝设9人,官阶从七品下,负责上朝礼仪纠察和京师城内的巡查。二为察院,设监察御史,隋制12人,唐制15人,官阶正八品上。负责监察百官和分巡地方。监察御史以入院先后排座次,以先人者为尊,其各自的任务也有区别,资格最老的三人负责监察各部。每人分两个部,其余的分巡地方,资格最浅的,巡查的地方最远、最苦。

资格老的监察御史相当威风。京兆人高丽,是为御史台送公文的差役,御史台令史伪造文书诈骗,事情败露,令史逃跑。御史张孝嵩抓高丽顶罪,严刑逼供,使高丽两脚残废,锻成死罪。大理寺抗命,认为依法人已残废不应再加刑(处死),御史大怒,说,两只脚废了也不耽误他造伪!于是令两人夹着高丽赴街市,杀掉了。(张鹜:《朝野佥载》卷2)

在殿院和察院之上,设置台院,内设侍御史,隋制8人,唐制6人,官阶从六品下,负责总理御史台的一切事务。其中,以年资最老的侍御史一人,担任知杂侍御史,负责挑选和考评御史和处理杂务。其次设知公廨侍御史一人,负责日常事务。再次设知弹纠侍御史一人,负责协调对官员的弹劾事宜。最后另设知推侍御史2人,分别负责“东推”和“西推”,东推掌管纠察京师百官的违法失职案件,西推掌管地方州县的官员违法失职案件。殿院的殿中侍御史和察院的监察御史,按例要协助东西推工作。

唐大中十二年正月,含元殿大朝会,太子少师柳公权八十高龄,为百官班首,上朝朝贺。然而待仪式行半,已经疲劳不堪,及轮到给皇帝上尊号“圣敬文思和武光孝皇帝”时,把“和武光孝”念成“光武和孝”,结果当场遭到御史的弹劾,被罚俸一季。(王谠:《唐语林校证》卷4)侍御史的主要工作,就是监督百官上朝时的礼仪行止。

武则天时,张衡令史出身,位至四品,快要升三品了。一次退朝,路旁见蒸饼新熟,馋人之极,便买了一个,在马上吃了。因此遭到御史弹劾,说他行为不像大臣。结果武则天下令,不许他再升三品。(张莺:《朝野佥载》卷4)

此外,唐朝分设东西两都。在不常驻的东都洛阳,按规矩要留一个御史中丞和侍御史,留守机构人称“留台”。

除御史台之外,由于尚书省长官已经变成宰相,而下属的六部又逐渐成为行政执行的基本部门,功能渐次独立,所以,尚书省的副长官尚书左右丞,无事可管,就演变成了另类的监察官员。他们不仅负有监察百官之责,而且还可以弹纠不称职的御史。

隋唐地方区划比较小,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存在问题,因此,特别注意对地方官的监察。朝廷往往设置专门的监察机关和人员,加强对地方的监督。隋朝有专门的司隶、谒者两台,设刺史巡查地方。唐朝则定期派出观风俗使、巡察使、按察使、采访使等官员,与监察御史一道,担负巡查地方的责任。后来,原设的各使大多演变成实体性地方官,于是,朝廷利用盐铁转运使来承担监察任务。

唐朝的门下省长官被列为宰相,但门下省官员却依然担负着谏议的责任。门下省的左右散骑常侍、左右谏议大夫都相当活跃,经常给皇帝提意见,对宰相的政务处理发表不同意见,甚至干涉朝廷大员的任用。唐朝还设有前代所没有的谏议官员,即左右拾遗、左右补阙,左隶属门下省,右则隶属中书省。

阳城为谏议大夫,唐德宗想用裴延龄为相,结果被阳城得知,誓死反对,最后德宗居然改了主意。(王谠:《唐语林校证》卷3)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盛世,中前期政治比较开明,因此监察体系作用发挥得比较好。御史和谏官不仅弹劾违法官员,而且经常给皇帝提意见。这使得皇帝们时常要为之改变自己的做事习惯,百官的行为也有所收敛。唐朝的监察官员经常在朝堂之上,在百官聚会的朝会上当众宣读弹章,令被弹劾者十分难堪。

唐高宗显庆元年,侍御史王义方在朝会之上,当众弹劾中书侍郎李义府逼杀大理寺官员。弹章念毕,他大声呵斥李义府退出行列,李义府自恃官高爵重,姑望不肯退。王义方再三呵斥,李一直看着皇帝,可皇帝一句话也不说,李不得已退下。(《唐会要》卷61)

到了唐朝晚期,检察系统的作用大打折扣,御史自身贪渎,玩忽职守,谏议无人听从,整个官僚机器趋于锈蚀,王朝也就寿终正寝了。

洛州司佥严升期摄侍御史,于江南巡查。此公喜欢吃牛肉,所至州县,人家都要为他宰牛漉酒。事无大小,只要给他金子,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到之处,金价为之上涨,人称“金牛御史”。(张鷟:《朝野佥载》卷3)

第六节府兵制及其畸变

府兵之名始见于西魏,但西魏的府兵还是带军籍的私兵,士兵要随将领之姓,是将领的私属。北周时,开始吸收均田制的农民当兵,府兵开始向国家化方向发展。隋朝建立,推行军队国家化自然是制度建设的主攻方向,所以,府兵制彻底与均田制相结合。凡是军士,都可以分到一份田地,军人不再有特殊军籍,完全归属乡村的坊里管理,虽然军府还在,但已经成为分得土地的军士(实际上是农民)平时训练和服役的管理机构,从此形成了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军事制度。

唐代进一步完善了府兵制,设置诸道折冲府,管辖府兵。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各设专职军官若干、军曹若干,负责平时的训练,每年上级机关点校检阅一次。上府辖府兵1200人,中府1000人,下府800人。平时就编成军队组织,十人为火,火有火长;五火为队,队有队长;两队为旅,旅有旅帅;三旅为团,团有校尉。自队长以上,皆有官阶。士兵训练和入伍(上番)时,按编制行动,由折冲府的军官率领。府兵21岁服役,60岁退役,在这期间都要为朝廷当兵服役。府兵除了平时集中训练以外,主要任务就是到京师和边境服役,又叫“上番”。按服役地点的远近,决定服役的方式,如果500里内,则一个府分成五组轮流服役;如果1000里,则分成七组轮流,余类推,每年服役1个月。如果恰好赶上战争,那么就得延长,以后来的服役量折补。府兵上番,须自备武器装备和粮食,只有超过规定上番时间的时候,才由国家提供粮食。府兵每3年选1次,挑选的时候既要考虑家产,又要考虑被挑民户的男丁多寡,一般是考虑多财和多丁的。

府兵是唐朝初年的基本军事力量。按道理,府兵的选点应该按人口的分布平均分布,但实际情况却是,军府大部分集中在关中地区,也就是说,关中地区的人,构成了唐朝初年军队的大半。“(唐)太宗列置府兵,分隶禁卫,大凡诸府八百余所,而在关中者殆五百焉,举天下不敌关中,则居重驭轻之意明矣。”(《资治通鉴》卷228《唐纪44》)实际上,不仅府兵大部分是关中人,军队的将领也大部分是关中人。泛而言之,唐朝立国,实行所谓“关中本位”,从皇帝到勋臣基本上都出身关中。可以说,关中人是那个时代的统治人群。当然,我们不排除这里有关中人膂力强劲、高大威猛的因素。因为那是一个胡汉杂处、人口素质因游牧民族混杂而得到极大提高的地区,所以多出一点军人,自然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比例如此不均衡,恐怕就是统治的地缘因素了。事实上,也许只有关中来的军队,皇帝才能放心得下。

应该说,府兵制在唐初,还是比较有效的。在对付突厥的战争中,府兵发挥了很强大的战斗力。这是因为唐初的府兵,大部分是久经沙场的老兵。这些老兵在分给土地之初,既保有原来的战斗力和作战经验,同时又为分得土地感到鼓舞,所以制度才有如此的效能。从本质上讲,一个农业民族,想要使居民既做战士又做生产者,其实是有些难度的。即使勉强实行,效果肯定不如游牧民族那么好。在冷兵器时代,对于游牧或者游猎民族来说,马上的骑射功夫,平时和战时没什么两样,平时的生活游动性就很大,战争所需要的背井离乡、长期流动,对于他们来说是日常生活中平常的事。所以,游牧和游猎民族,一旦出现杰出的领袖,往往会以他们平时的生活组织为基础,建立牧兵合一的军事组织。这在对付汉民族的战争中,多半会比较有效。但是,作为农业民族的汉族,模仿这种制度对付游牧民族时,却常常力不从心。道理很简单,农业生产与打仗之间,相似之处太少,而且,农业生产所要求的不误农时,大量的劳动力投入,都与战争的要求背道而驰。背井离乡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种巨大的痛苦,完全不可能像游牧民族那样,将家庭驮在马背上,什么地方可以生活,就在那里安家。因此,我们可以说,唐初府兵的成功只是一个例外。

另外,军府过分集中于关中,使得关中人当兵成了一种职业,结果造成了两极分化。一方面,一般老百姓被频繁征发,“况复秦兵耐苦战,被驱不异犬与鸡。”(杜甫:《兵车行》)关中农田荒废,生产下降。本来富庶的八百里秦川很快就凋敝下来,地处关中的长安越来越依靠南方漕米的供应,由于运输不便,中央政府不得不多次到洛阳“就食”,关中的农民日益贫困化,大量农户濒于破产。另一方面,出身勋贵之家的府兵,由于往往派去做皇宫的守卫和皇帝的侍卫,很快就会升为军官,成为一般府兵的管理者。这些纨绔子弟,没有经历过战争,又只知道作威作福,使得府兵日子更加不好过。所以,富者雇人代替,而穷者难以应付,自备军械和口粮,也成为府兵日益难以承受的负担。上番的日子也越发难过,结果是大批关中农民逃亡,府兵越点越少,从三年点一次,到六年一次。到了开元年间,朝廷干脆停止了府兵的上番,府兵制名存实亡。

府兵停止上番之后,取而代之的是募兵制。

首先出现的是团结兵。团结兵是地方政府招募的军队,从武则天时代已经开始广泛出现,主要用于防范和镇压边境和西南少数民族。无论何人,只要骁勇都可以当兵。被招募以后,免去一切徭役和赋税,平时在家练习武艺,按时集中阅试,有事时则出征。其次是扩骑。系开元年间,由宰相张说的提议开始征召的。扩骑和团结兵一样,只要身体条件合乎标准,所有人都在被招募的行列。被选中以后,免除徭役和赋税,需要时则集中起来出征。团结兵和扩骑,跟府兵不同的是,不再严格隶属军府,出征也不用自备资粮,而且国家还发给一定数目的补贴。

如果说,团结兵和扩骑还不属于完全的职业雇佣兵,他们平时还属于老百姓,生活来源主要还是依靠平时所从事的行业,当兵的收入只占一部分的话,那么边防上的官健,则是一种以当兵为职业的雇佣兵。由于府兵逐渐无力自备资粮,于是在担任守边任务时,边境军镇开始用发补贴的办法,给予上番的府兵资助。这个制度逐渐发展到招募乐意长期在边防驻守的男丁(实际上是流民和半流民。后期则大量招募少数民族),由军镇发给衣食和金钱,形成了边境上的常备军,人称官健,属于完全意义上的职业雇佣兵。

在募兵制的发展过程中,团结兵和扩骑属于不完全的雇佣兵,而且多处在内地,时间一长,尤其是西南少数民族逐渐无事以后,也渐渐开始流于形式,武备废弛。但官健作为边境上的常备职业军人,由于不断地有战事(有唐一代,边帅生事,对外取攻击策略是一大特色),因而得到锻炼,本来职业军人的军事素质就要优于半职业兵,这样一来就更加精锐。而且唐朝盛时,皇帝经常对外扩张,结果是促使边境的军队不断扩展,边兵不但强,而且人数也不断增加。而内地,包括京师则武备废弛,府兵、团结兵和扩骑都走向了没落,百无一用。更重要的是,唐朝由于皇族的少数民族血统,所以根本不在乎用少数民族将领统兵——这个在其他朝代看来需要顾忌的问题。所以,长期以来,对王朝缺乏文化依附的少数民族出身的将领,随着军功的增加而官越做越大,在实行诸道节度使制度之后,许多边帅担任权力很大的节度使,造成了军事上内轻外重的危险局面。某些少数民族将领,刻意招募善战的少数民族为兵,形成自己的私人部队。如安禄山就招募几千少数民族壮士,组成自己的亲卫部队“曳落河”。最后,在外表上看起来唐朝的最强盛时期,开元天宝年间,爆发了“安史之乱”,蓄谋已久的胡人边帅终于发动了对朝廷的叛乱。当朝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容易将叛乱讨平时,已经元气大伤,而就此形成的边地藩镇割据也愈演愈烈、此起彼伏,最后,唐朝还是完结在军阀割据和农民起义的双重打击下。

第七节隋唐的地方政府体制

1.从州县二级架构到道、州、县三级架构

南北朝时期州、郡、县的三级地方行政架构混乱不堪,作为第一级行政架构的州,已经不复有原来的规模,而作为二级架构的郡也已经名存实亡。北周虽然还是州、郡、县三级,但只有州和县地方官到任理事,而郡这一级只拿干薪不管事,实际上等于是两级架构。于是,隋朝统一后,将原来的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有时也称郡)、县两级制。隋朝有州190余,而唐则有州和府360个,州比秦汉时的郡还小得多,州一级的地方官权力小多了。割据反叛的可能性彻底消灭了,权力和地位也大大降低(秦汉时二千石位比九卿,入朝则卿相),地方做事的能力也降低了。唐朝贞观初年,唐太宗将天下州县按山川形势,分为十道。不过,在开始的时候,道只是作为一种地理区划,并没有行政意义。有时,朝廷派出巡察使臣,也不严格按道来派发。盛唐时节,鉴于州县官吏贪污腐败现象日多,于是在原来十道的基础上增为十五道,每道派监察性质的采访使一员,负责地方监察。由于常驻地方的监察官的权力,从来都有膨胀趋向,所以,到了这个时候,道已经基本构成了一级行政架构的雏形。

唐朝边境各州,凡总辖军民两政的为都督刺史。唐睿宗时,为强化边防的需要,开始出现边地节度使的名目。开元中,朝廷在边境设置安西、北庭、河西、朔方、河东、范阳、平卢、陇右、剑南九个节度使,大多由边将(都督刺史)升任,总管一方(数州)的军、政、人、财以及监察全权。“安史之乱”后,全国各地的道,均设节度使,掌握一道的全权。这样,道就成了凌驾于州之上的一级行政实体,人称“藩镇”。唐朝的行政架构,又从二级变成了三级。

2.地方政府机构

(1)道。

道这一级,实际上并不是法定的行政架构,而是在政治运作过程中形成的带有军事色彩的一级地方政府。所以,这级政府按规定没有正式的政府编制,节度使名义上也属于中央派遣来节制州县的“使节”。在藩镇盛时,各道凡有军事割据性质的,一般称节度使,其余的设观察使。这些坐镇一方的诸侯,都有中央官的名义,最高的是“同平章事”,与宰相相等,次一等的有“检校三公”、“检校尚书仆射”、“检校御史大夫”、“检校六部尚书”等等。当然,随着藩镇割据的愈演愈烈,所有中央官的头衔都变成了荣誉衔,而且愈加愈高。那些父死子继的藩镇,当政权交替时,必然要求中央政府重新将这些头衔再行颁给继承者,否则就会公开叛乱否认中央政府的宗主权。当然,在一般情况下,为了息事宁人,中央政府都会将这些头衔给这些割据者,作为羁縻的一种手段,维持上下的平安。而割据者由于自身生存合法性的理由(担心其他割据者的觊觎,来自下面的骚动等等),也需要来自中央政府的认可,而这些头衔就意味着中央的承认,所以必须争取到手。

节度使一般要在所辖州中,选择一个富足坚固的州城作为驻节地。在城里修建一座牙城(古代军将都有自己的旗帜,人称“大牙”,旗下的部曲,人称牙兵。武将驻节地,建有牙城,后人化“牙”为衙),作为自己的办公地和住所。由于节度使一般都是武人,所以麾下必然有一批将领,比如兵马使、先锋使之类。其中,担任节度使亲卫的头领,为牙内指挥使,一般由节度使的子弟担任,地位最为重要。凡割据性质的节度使,都必然招募最强壮最有武艺和与自己具有地缘、亲缘关系的人担任牙兵,而牙兵不仅担负保卫节度使的使命,而且更重要的是威慑所部其他部队,使之不敢反叛。所以,各道衙门,武人往往处于优先地位,而牙兵牙将则是节度使衙门内最有权势的一个群体。然而,牙兵的这种优越地位,时间一长,使得他们逐渐趋于骄横。割据的藩镇往往不听朝廷号令,维系部众又只凭武力,上下彼此缺乏起码的道德联系,牙兵与节度使之间也是如此。节度使对牙兵必须假以辞色,厚加供给,稍有差池,则怨声四起。节度使为了保住地位,不得不尽量对牙兵姑息,最后酿成骄兵,动辄杀掉镇帅,另择他人。

泽潞镇自卢从史以来,每天要有300人为牙兵准备饭食,无酒无肉不行。徐州镇牙兵骄横,节度使田牟成天与他们混在一起,杂坐饮酒,甚至为之把板唱歌,每日耗费以万计,然而犹自喧哗,阴谋逐帅。

除了军人以外,节度使衙门的属官还有以下几种:行军司马、节度副使,这是节度使的主要助手。按规定,凡节度使遭遇突然事故,他们二人有资格代掌职权,但割据性质的节度使往往自行世袭。所以,这两个职务,如果不是由继承人担任的话,往往会成为纯粹的助手。比前面两位地位低的是书记和判官。此二种职位属于文职,一般都邀请著名的文人担任,往往属于节度使的谋士,本职的文字事务倒退居其次。所以,在一个军事割据的集团里,他们的地位却很稳定,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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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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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鸣的文笔非常不错,情节生动,很不错,《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这本小说值得推荐。

作者:张鸣类别: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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