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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书架上找各种各样的书,那些书对于当时的她可以说是晦涩难懂。平时在学校里也不太主动和别人交流,在别人口中,就是一个“成绩很好的怪人”。
与其说她“怪”,不如说是自由自在惯了。中考、高考、研究生,选什么学校什么专业,也一直都是自己做决定。别人都以为她不喜欢跟人交流,会选一些只需要埋头在实验室里的科研学科,谁都没有想到她最后选择了新闻学。上了大学,也谁都没想到她会那样从容地融入人群里。学生会、辩论队、社团、社会实践,都做得风生水起,在这个全然陌生的城市。
只有她自己心里知道,从前不和人交流,不是不能,只是不想。
也正是这样,安欣想要什么都习惯通过自己的努力得来,学习如此,工作更是如此。看上去,她是一个洞悉一切事情走向,一步三算的那种人,可是实际上,她只是对一切都懵懵懂懂,凭着一腔孤勇横冲直撞罢了。
就连作为同班同学的陆洺,又同在学生会和同一个社团,和她关系变得亲密起来,也是到了大二快结束的时候。
那时候学校每年都会举办篮球赛,以系为单位,每个系一支篮球队。陆洺刚好是系里的主力,那时候,宋居安是国际商务系的,也算得上混得风生水起,和现在这种唯唯诺诺的小男人模样大相径庭。那一场篮球赛,刚好是新闻系对抗国际商务系,安欣自己的专业,对抗她男朋友的专业,给谁加油,好像都有些尴尬。
安欣当时想着,集体荣誉面前不能计较个人的得失,系里女生又不多,她作为系学生会干事,是很有必要给系篮球队送温暖的,于是中场休息的时候,她作为代表给各位球员送水。
陆洺是个土生土长的B城人,带着浓浓的这个城市的特点,笑起来、说起话来都痞里痞气。彼时他对这个从南方来的小姑娘本来就有些好奇,但是两年观察下来,觉得这姑娘忒冰山了些,不好搭讪。陆少怕丢脸,虽然觉得她有趣,也压下了好奇心,一直都没有去认真认识她。
安欣递给他一瓶水,陆洺抬起头看她,笑:“安欣?”
安欣愣了愣,随即回答:“陆洺?”
两个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