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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的比萝卜还粗,手指头都弯不过来。
南方湿冷,如今补票棉花那可是难求的很,赵夕身上穿的还是刘春芳用孟小川的两件棉袄改出来的薄袄,在屋里就觉得冷,这会儿坐在院子里更是抖得跟鹌鹑似的。
赵夕对着一盆衣服十分懊恼。
要是有洗衣机就好了......
刘春芳从自留地里掐了小青菜回来,见赵夕跟霜打了得茄子一样,“三妮儿,你病还没好利索呢,家里的衣服哪用的了你洗?”
生产队跟县里供销社接了活儿,每个月要上交四百来捆茅草垫子,这活儿就分给队里的女人做,按交上去的量和完成度奖励公分。冬天地里的活儿不用怎么打理,村里的女人一般都在生产队的仓库里扎堆,刘春芳自然也是去的。
家里一般一天就晌午傍晚两顿饭,平时刘春芳为了多挣几个公分,晌午吃完饭出去中午都不回家,这两天挂念赵夕,早早的就往回赶了。
赵夕深知这一点,心里有些愧疚,又怕自己现在笨手笨脚的被刘春芳发现她跟原身之间的差距,就摸了摸后脑勺,憨憨解释:“二嫂,我就是想家里干点活,但是手上没什么劲儿,衣服都还没搓干净......”
“就说你病还没好利落......”刘春芳大概明白赵夕想报答的心思,她拉开赵夕后往屋里努努嘴,“你要真想干活儿,二嫂也不拦着你,碗柜里有还有六两米,你去熬点粥,一会儿你二哥回来也能喝口热乎的。”
“诶!”赵夕点头一溜烟去了厨房,从碗柜里找到装米的袋子,打开看了看,里面米粒不是碎成半截的就是细长成干瘪状的,从原主记忆中赵夕大概知道这种米叫早稻米。
早稻米米质疏松,煮饭口感干硬,吃起来略微有些干涩,赵夕不大适应,熬粥倒是不错,唯一的让人头疼的是,早稻米熬出来的粥不能搅,若是拿筷子搅拌就会越搅越稀。
赵夕看了麻布袋子底下浅浅一层大米,这米是她吃过最差的,但是在这个年代确实顶顶精贵难得的东西。这年代每家每户人口都多,为了能果腹,每季收成后大队分粮,大家都会选择粗粮,比较粗粮和细粮的比例是3:1。
在和平年代,一个成年男子的饭量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