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哩咕噜来回乱转,表情十分活泼生动。
心头一动,便将她拉进怀里,用力在她的颊边嗅了一口。
段茉儿大惊,急忙跳出三尺开外,红着脸大叫,“你……你干嘛非理我?”
李玄臻被她惊慌的模样逗得哈哈大笑,举起手,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只小虫子,“谁非理你了,我只是看到你身上有虫子,顺手帮你拿下来而已,既然你嫌我多事,那虫子还给你就是了。”
说着,向她走去,试图将那只小毛虫重新放到她身上。
段茉儿被他手中软软小小的东西吓得呀呀直叫,“拿开点,拿开点,不许把那个可怕的东西拿过来。”
她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软软的小毛虫。
她尖叫的模样再一次娱乐了李玄臻,狠狠捉弄了好一阵后,才好心放过她。
将小毛虫扔回草里,戏谑道:“你别再尖叫了,不然十里八乡的人听到你的叫声误以为你被非理就不太好了。”
她心有余悸的点点头,“虽然你这人很讨厌,但能顾及我的名声,倒也不太招人恨。”
“不,我没有顾及你名声,我只是在顾及我自己的名声而已。”
话落,他再一次成功将段茉儿惹得哇哇大叫。
两人玩闹了好一阵,才想起还有正事要做,段茉儿将带到那小院子门前,隔着门板拍打着上面的铁环。
“怪叔叔,你在家里吗?喂,怪叔叔,我是茉儿,快开门呀,我知道你在里面,我知道你听得到的……”
她用力拍了半晌,里面始终没有动静。
“你说的那位怪叔叔是不是刚好去别的地方走亲访友了?”
“不会的,怪叔叔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在房子里打磨他搜集回来的玉石。”
想了想,段茉儿转身,从地上拾了块小石头,跳着脚丢进院子里,一边丢还一边喊,“怪叔叔你快开门,再不开门,我就把你家门口的石头都扔到你院子里去了。”
话音刚落,就听门里传来一阵脚步声,片刻工夫,那道铁门就被人拉开,从里面走出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
那男人身材高壮,穿了一件青布衫子,下巴了蓄了一把胡子,脚上踩了一双破旧的布鞋,脸有些脏,眼底带着睡意,形象十分颓废。
他眯着眼瞪着段茉儿,没好气
或许作者清佑看不到但我还是想说:希望作者能坚持写完这本书,不用理会别人的流言蜚语,坚持自己本来写书的初衷,作者清佑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