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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这个当哥哥的以前不靠谱,现在就要改变她们的看法了,人设要稳,下手要狠,人不狠,站不稳。
一路上,秦逸嘴里哼着歌,躺在驴车上。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家中无富贵,口袋无财宝,寒风中刺骨,勤为好仕途,博得明月出,用兰花换锦服......”
不对,勤为好仕途这种事怎么可能出现在自己身上,在封建时代,当个咸鱼没什么不好,越是咸鱼,无关痛痒的人,越是长命百岁,越是名垂千古的那些人,一个个都英年早逝。
秦逸嘴里叼着稻草,哼哼唧唧,九月的晚风带着丝丝凉意,直到月亮高高升起的时候,终于到家了。
而一路上,那个和掌柜派出来的人,一直跟着,秦逸停下了,下车,他也停了下来,在夜色里微微喘息着,眼神如同夜色里的猫头鹰,让人背后发寒。
这货绝对杀过不少人,秦逸扭头对一旁的两个困的不行的佃户叮嘱着。
“今晚你们两个辛苦一下,明天可以睡个好觉了。”
“东家,无妨,我们两个都是铁打的汉子,不就一晚上没睡觉吗?”
杨二拍着胸脯,打着哈欠,信誓旦旦说道。
拿了钱的人,就是两个字:拼命!
从古至今,多少人慌慌张张,不过为了碎银几两,自己来到这大唐之后,也是慌慌张张,如今终于有了悠闲的资本了。
“若云,若雨,出来拿你们的东西!”
两个小妮子今天下午估摸着还没吃东西,卖了房产和田地之后,家里已经养不起丫鬟了,是时候找几个丫鬟做饭了,不然自己出去一趟,这两个小萝莉就得挨饿。
“哥,你回来了!”秦若云鼻子很尖,瞬间闻到了胭脂的味道,冲了过来,扑到了秦逸身上。
“哥,我就知道你最好啦!”
秦若雨倒是很淡定,她和秦若云虽然是姐妹,但性子简直就千差万别。
秦若云大大方方,性格外向,胆子极大,秦若雨性子有些冷淡,对什么都不温不火,不冷不热,唯独对秦逸充满依赖。
两个小萝莉都极为聪慧,大眼睛里充满了童真、好奇、和古灵精怪。
“哥,我不喜欢胭脂,我喜欢衣服。”
秦逸听到秦若雨的声音,顿时一愣,“额,是我疏忽了,今日走的匆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