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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知所宗仰而兴起焉。
时在
中华民国二十年(1931)岁次辛未五月谷旦刊立
1.2读龙阳县志
1.2.1修建《惠烈祠》
《龙阳县志》第一百六十九页~第一百七十页记载:
《惠烈祠》在县东二百步,祀本县典史青文胜。明洪武间,文胜捐躯免租,有惠于民。成化十一年(1475年)知县周世亨建祠祀之。薛俊有记,见“艺文”。正德三年(1508年)巡按御史翁瑾以祠地狭隘,重给存留仓空地以益其祠。知县韩光表建正堂三间,大门一间。嘉靖八年(1529年),知县黄豫重修。国朝顺治年间毁。康熙九年(1670年),知县王萃重修。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知县陈国瑞详请奉旨建坊。三十八年鼎建大厅三间,周环围墙俱备。青惠烈公祠前门立面图如图1-2所示。
图1-2青惠烈公祠前门立面图
祭田赋:邑人李清有记,见“文艺”。附知县张灵秀谳断碑。
县南军山铺有田百亩,为三段,计丘五十有四,自前明嘉靖四年(1525年),当时有司疏请为青惠烈祭田者也。载在《邑志》,俾子若孙世所勿替。考惠烈不过龙邑一尉耳。于明洪武间悯龙邑赋重难堪,舍身阙下,邀减龙赋二万四千两(应为“石”),予谥、予祭,历数百年,虽改玉改步,而国朝之祀典依然。余以为龙邑之爱惠烈并爱其子孙,必百倍于桐乡矣。诸生青帝申,惠烈之嫡裔也,军山祭田乃其世守。无何而有悍民刘林汉夺之于前,无何而又有悍民徐在钟、刘羽玳夺之于后,夺之于官而不得,遂往夺其耕,危哉,青生何不幸而与悍民实逼处此!情恕之而不得,理遣之;理遣之而不得,法绳之,或者其可得乎?若以**,则有若监司、若太守、若县令南山之判在。青生其以余言泐(音勒)于石,一以为经界之正,一以防悍民之夺。自兹以往,在官在民望斯石而不以公道论者,其人必不仁。
1.2.2青文胜《上朱元璋疏》
《龙阳县志》第三百七十九页~第三百八十一页记载:
青文胜,字质夫,蜀大宁人。洪武初由明经任县尉。县地低洼,民苦逋
《《明代典史青文胜传》》这本书文笔一般,但节奏很好,看起来很爽值得推荐。题材不错,总体比较不错,难得好书,给五星怕你骄傲,给个四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