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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子喝了灵泉水,力气大着呢,就是不撒手。
“我女儿的钱当然是给我的,你拿什么钱,你一直就没拿钱,这会儿跟我说要拿钱,你想干嘛?”如今王月清比谁都敏感。
一语惊醒梦中人。江曼莉总算搞清楚原主为什么不会过日子了,其实不是她不会过日子,而是每月丈夫寄回来的钱,都是婆婆拿着。
婆婆每个月就给了江曼莉十块钱的生活费,剩下的钱全都用来还债,当初大哥重病,为了治病家里花光了钱,倾家荡产最后还是没能治好大哥。
正是因为家里穷,又要给大哥治病,所以贺润之千方百计地申请去矿场。
原主的记忆里,她丈夫是个眉清目秀,倜傥伟岸的小伙子。
具体啥样,现在的江曼莉在脑海里只有个很模糊的影子,她也懒得凭空想象,因为她对男人没什么特别的概念,更谈不上兴趣。
那时候,原主才十九岁,贺润之也才二十三左右,他们是在别的村看电影的时候相遇的。那种露天大幕布的电影,哪个村有电影看,方圆十里八村的小年轻都会赶着去看。
原主少女怀春,她相中人群里的个头最高又长得最标致的男人,回了家她茶不思饭不想,不久患了病。
无奈父母让家中的哥哥姐姐去打听,这才打听到是隔壁桃花岭村的贺家,老贺家贫农出身,家世还算清白,有个在生产队当副队长的大哥,还有个刚刚去参军的二哥,江家小女看上的正是三儿子贺润之。
要说贺润之这人吧,腼腆内向,有不少倾慕者,可是他从来不跟别人亲近,这回碰上热情似火的江曼莉,算是碰上对手了。她家开出的条件令王月清心动了,女人倒贴就是容易拿下男人,在出发去矿场的前两天,两家匆匆忙忙地给办了婚事,并且就两晚上,大宝贺小富便在江曼莉的肚子里生了根。
如此说来,挂名丈夫应该也不算很爱原主吧,江曼莉补全了所有信息,就更加希望挂名丈夫死在外头了,她觉得,她没法像原主那样做舔狗。
两人既然没啥感情,到头来还要闹离婚,这个年代的离婚,好像还挺麻烦的,为了以后不麻烦,那就麻烦矿区的后勤赶紧找到贺润之先生的尸体,尽早安葬尽早了却一桩事儿
很喜欢作者的故事和文笔,能让人深思的小说,这一部的文笔比棺门鬼事要细腻成熟了很多,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