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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可离着熟络还尚早。
不过,我也并不在意,本身就没想着要与女人走多近。
请女人吃这一顿饭,不过是觉得她有些可怜而已。
一个女人,开着对白领阶层也算是不错的小车,住在一百六十多平的房间里,看着风光,可实际上,偌大的房间中,却只有她一个人在,给人的感觉似乎冷清了些。
还是我这个家好,乱是乱了些,可一应的生活用具都齐全,小也的确是小了点,可有两个女儿陪着我,倍感温馨。
陈珂吃过饭就上学去了,我洗了碗筷,抱着睡了一小会的陈乐往天桥走去。
“来了?”郑哥看见我,同我打招呼,从口袋中摸出十块钱,“有两人买了四双鞋,我按着五块钱两双的价给卖了。”
“多谢了。”我由衷的感激,“来,抽根烟。”
“不抽了,你给我的这根还没抽呢。”郑哥指着脑袋道。
他耳朵上还夹着我上午给他的烟。
十块钱一包的中南海,不是贵烟,但味道不错,对于一个手指头都染成黄色的烟民而言,不至于会一直留着不抽。
“怎么,不合口?”我问道。
“戒了。”郑哥道。
“你都五十了吧,手都染成那样,能戒得掉烟,恐怕下了很大的决心吧?”我抱着陈乐,问道。
“没办法,抽烟有害健康,不戒也得戒。”郑哥叹了口气道,坐在了我的身边,从耳朵边拿下烟,放在嘴唇上,嗅了嗅。
“你这就说笑了,一个老烟民,还会在乎起自己的健康?”我笑着道。
抽烟有害健康,这个道理谁都懂,可对于大多数烟民而言,赞成是赞成,但不到躺在病床的那一天,该抽还是得抽。
“女儿病了,我再要有个病痛,谁来救她?”郑哥将烟重新放回耳边,眼睛空洞,盯着天桥外,“本来健健康康的,怎么一下突然就得了那种病?”
“什么病?”我情绪一下跟着低落了,没想到他还有这个难处。
“白血病。”郑哥眼睛通红,“真是造孽啊,我天天抽烟,怎么就没让我得,反而是落在了我女儿的身上?”
“再有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