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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指头被它咬着,非但不疼,倒有些酥麻。
他直直起身,到篝火旁取下两条烤得喷香的鱼。周福贵吞吞涎水,放下狗子便扑过去,毫不客气从他的手中接过串着烤鱼的树枝,废话不多说张嘴咬一口。刚烤好的鱼滚烫,她的嘴有些作疼,只见修长白净的手指握着一壶水,递在恰好的位置。
“谢谢哥哥。”周福贵喝完后,语调细若蚊吟,木讷迟钝,还未从失神中走出来。他已经走到一边,整理那件铺在地上的薄衫。
阿爹善于烹饪,阿娘善于喜欢善于烹饪的阿爹,故委身嫁于他。是以,每每阿爹进山采药,一天之内回不来时,周福贵便习惯在桃源里各处晃悠:要么朱雪妮家蹭一顿,要么偷王二麻子几张饼,东头挖个地瓜,西边芦苇荡睡三个时辰,总是不回家的。
阿娘做的饭菜不大适合食用。犹然记得阿娘第一次盲目自信展示厨艺的时候,阿爹中途吐了五次,周福贵则是七次。阿娘撅撅嘴,不以为然,喂了一勺给流浪狗。周福贵蹦跶着步子到岭上游玩时,在桃花树下发现了它的尸首,旁侧是狼藉不堪的呕吐物。
将鱼肉吹得稍稍凉些,她坐在岩石上,细细品味手中不可多得的佳肴美味,盘算着大抵今天晌午阿爹就能采药回来,心也微微宽了。这个哥哥烤的鱼鲜嫩可口,细腻的肉中透着淡淡醇香,有一种身在桃林落花中的意境,功力可见一斑。
他身着白衫,翩翩然走来,左手执剑,飘逸灵动,与桃源中的任何人都不同。
席地侃侃而谈时,周福贵以为自己做过很多蠢事,比如那天深夜撞见阿爹欺负阿娘,比如偷王二麻子家的饼被抓个现行,比如被抓现行后带到阿爹面前去。但更蠢的事,是将自己断然拿不出手的名字说与他听。而蠢到舅姥爷家的事,是拿树枝在地上写下那三个歪七扭八的字。
“福贵,生生福贵,我叫你笙笙。”他脸上波澜不惊,捡起树枝,画下苍劲有力的字。
山风拂过,枯叶徐徐飘落,水波潋滟,一缕光掠过他的脸,他轻轻说着:
“我叫子溟,卿子溟。”
彼时,像被施了定身术的周福贵不会知道,这是三个会伴随她一生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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